大英縣回馬鎮:打通「三個環節」法治元素貫穿「產聯式」合作社建設始終

大英縣回馬鎮:打通“三個環節”法治元素貫穿“產聯式”合作社建設始終

大英縣回馬鎮:打通“三個環節”法治元素貫穿“產聯式”合作社建設始終

為切實把脫貧攻堅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軌道,護航脫貧攻堅各項工作健康有序推進,大英縣回馬鎮在摸索“產聯式”合作社發展模式的過程中,從思維、方法、手段三方面入手,強化法治保障淬鍊農村經濟發展新模式,真正將法治元素貫穿在“產聯式”合作社建設的關鍵環節,打通了這條具有回馬特色的脫貧新路子。

一、注入法治思維,引領“產聯式”合作社建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一)加強法律宣傳。大力開展脫貧攻堅有關政策和相關法律宣傳,向各村群眾宣傳脫貧政策和法律,尤其強化對“精準扶貧”相關政策的宣傳,轉變群眾“坐等扶貧”的觀念誤區,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六聯機制的保障服務和約束功能,提高群眾共同參與投入到“產聯式”合作社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充分利用會前學法和“三會一課”等方式,對相關職能部門幹部和各村“三職”幹部進行培訓,切實讓基層幹部把《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政策、措施、標準等弄懂吃透,自覺樹立法治意識和規則意識,依法依規發展農村“產聯式”合作社。

(二)提高決策水平。鎮黨委高度重視“產聯式”合作社建設工作,將其作為推進回馬鎮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舉措之一,每次討論研究扶貧工作都把如何完善“產聯式”合作社發展模式,充分發揮其助推作用作為重要議題之一,特別對於項目計劃和資金使用上,充分聽取各黨委成員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不斷提高決策的科學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三)做好政務公開。按照縣委的統一要求,不斷做好扶貧領域的政務公開。在“產聯式”合作社建設方面,圍繞扶貧政策、項目推進情況、及資金安排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公開力度,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同時由鎮紀委不定時對公開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合作社項目推進看得到、看得懂、能監督。

二、依託法治方法,管控“產聯式”合作社建設關鍵環節

(一)規範決策部署,強化項目監管。回馬鎮結合5個“產聯式”合作社所在村實際精準安排產業發展項目,編制項目規劃、年度計劃、實施方案,明確實施內容、投資規模、進度安排、責任分解、效益分成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二)依法監管資金,實行賬戶共管。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監督跟著資金走”原則,建立產業賬戶共管機制,由工商企業、村集體、農戶等參與主體共同組成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強化對產業發展資金、生產保證金、產品回購金、風險保障金等資金賬目明細規範化管理,提升資金使用透明度。

(三)落實惠民措施,確保農戶收益。鎮、村兩級黨組織積極協調,司法所積極配合,建立農戶收入兜底機制,督促工商企業與農戶簽訂收益保障協議,以生產保證金作為擔保,兜底農戶收入底線;建立效益比例分成機制,堅持以工商企業和村民為主要獲益方的收益分配機制,引導各利益主體按照比例實行更為合理的收益分成,實現多方共贏。

三、落實法治手段,提升“產聯式”合作社建設隊伍素質

(一)加大幹部培訓。採取“走出去”和“引進來”的方式,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幹部和各貧困村幹部到先進地區學習扶貧經驗,同時積極溝通協調,引進致富能手和種植大戶,通過他們加強對各村幹部的培訓,切實提高幹部依法脫貧、依法治貧能力。

(二)注重幹部選拔。利用村“兩委”換屆選舉的契機,選拔了一批能力強、素質高的人才充實到村“兩委”班子中。如對枯井村的村“兩委”班子進行了調整,將素質高、群眾認可的花園村書記徐永任命為花園村枯井村聯村黨支部書記,並安排了一名大學生村官到枯井村任副書記,提高該貧困村班子的戰鬥力,為該村全面脫貧提供了良好的組織保障。精準回引人才,大力發展“歸雁經濟”,引進一批具有創新意識,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適應新時期扶貧工作的農村經濟發展人才。如金竹村回引人才彭俊松為黨支部書記,為該村經濟發展帶去了新思路、新舉措,注入了新鮮活力。

(三)加強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推進貧困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壯大法律服務隊伍,全面落實“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降低貧困村法律援助門檻,實現貧困村法律援助全覆蓋,為護航“產聯式”合作社建設健康有序推進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大英縣回馬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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