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健康科普作品創作與傳播專家共識》(2018)
中國健康科普聯盟
二O一八年九月
專家顧問
殷大奎 王隴德 張雁靈 金大鵬 李松林
聯盟專家
(主要按姓氏拼音排列 排名不分先後)
隨著社會經濟和物質文化的不斷髮展,人們對預防和治療疾病以及獲取優質健康知識及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強健康科普體系化建設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健康科普傳播活動,將健康領域的科學精神、科學知識和科學方法等向公眾普及和傳播,從而提高公眾健康素養水平,是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重要內容。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部署,推動實現《“十三五”衛生與健康規劃》和《“十三五”全國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規劃》目標,促進健康科普工作科學規範、精準有效地開展,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健康觀念,養成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保障公眾健康權益,中國健康科普聯盟特制定本共識。
一、目的
為廣大醫務工作者、醫學科研人員、醫學生、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互聯網醫療健康相關機構以及新聞媒體等開展健康科普作品創作與傳播工作提供指導,進一步推進相關個人與機構科學規範、精準有效地開展健康科普,逐步引導並規範全國健康科普工作廣泛、深入、可持續開展,切實助力提升醫務工作者醫療技術水平和健康科普能力以及全民健康素養水平。
二、科普對象
健康科普的對象既包括患者及其家屬在內的廣大普通公眾,也包括廣大基層醫務工作者與非相關專業的專科醫務工作者。
三、健康科普作品的定義
健康科普作品是指以健康領域的科學觀念、科學知識、科學技術、科學方法、科學技能及其進展等為主要內容,以公眾易於理解、接受、參與的方式呈現和傳播的信息。通過普及這些信息幫助公眾形成健康觀念,掌握健康技能,採取健康行為,提高健康素養,從而維護和促進自身健康。
四、健康科普作品創作原則與流程
(一)創作原則
1. 科學性原則
(1)必須由專業的醫務工作者提供健康科普信息,從源頭保障健康科普內容權威、科學、可信;
(2)內容正確,表達準確,沒有事實、表述和評判上的錯誤,有可靠的科學證據,符合現代醫學進展與共識;
(3)應儘量引用政府、權威的醫療衛生機構、學術期刊或行業學會協會等專業機構發佈的行業標準、指南和報告,以及研究方法科學且結果可靠的論著等;
(4)屬於個人或新穎的觀點應有同行專家或機構評議意見,或向公眾說明僅是專家的個人觀點或新發現;
(5)不包含任何商業信息,不宣傳與健康教育產出和目標相牴觸的信息。
2. 針對性原則
(1)針對公眾關注的健康常識、臨床常見病、多發病和康復護理等醫療健康相關知識、診療流程以及健康理念、醫學科學進展等;
(2)健康科普作品的語言、文字及呈現方式要通俗易懂,適合目標人群的區域特點、性別特徵、年齡特點、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等;
(3)避免出現在性別、年齡、種族、宗教和文化等方面容易產生偏見或歧義的信息。
(1)健康科普作品的核心觀點和主要內容均由作者(個人或機構)獨立創作;
(2)如果引用他人觀點、內容、圖片或音視頻素材等,必須註明原作者及信息出處;如果對他人內容進行再加工處理,必須說明是根據誰創作的什麼內容改編。
4. 藝術性原則
(1)藉助音樂、文學、影視等藝術表現形式,增強健康科普作品的可讀性、觀賞性、吸引力與感染力,讓受眾喜聞樂見、雅俗共賞;
(2)避免出現華而不實、空洞無物的信息。
5. 人文性原則
(1)健康科普作品主題思想和內容要健康樂觀,積極向上,便於普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遞正能量;
(2)避免出現負能量信息,給受眾以消極、晦暗的印象和感受。
6. 傳播性原則
健康科普內容及形式符合信息傳播特點,容易被受眾轉發與分享。
(二)創作流程
1. 精準對接公眾健康需求,明確健康科普方向及重點
(1)通過大數據分析,挖掘互聯網用戶關注的健康熱點問題;
(2)通過梳理門診、住院等臨床常見問題,瞭解線下患者的健康信息需求;
(3)線上線下用戶健康需求相結合,院內與院外場景科普全覆蓋。
2. 因地制宜因人而異,有針對性地創作健康科普作品
(1)用戶畫像:細分目標人群的區域特徵以及性別和年齡分佈等,精準匹配健康科普信息;
(2)信息編制:圍繞希望或推薦目標人群採納的行為,編制或篩選出公眾最需要知道、能指導公眾行為改變的信息,以及為什麼這樣做、具體怎麼做等相關信息;
(3)內容加工:要把複雜信息製作成簡單明確、生動有趣、通俗易懂、公眾新聞樂見的科普內容,使目標人群容易理解與接受。
3. 多維度信息審核,保障健康科普作品準確且可溯源
(1)信源資質審核:要對提供健康科普信息的個人或機構定期進行資質審核;
(2)信息內容審核:在健康科普信息編制過程中,要對內容層層審核,並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信息進行終審把關;
(3)信息可溯源:在健康科普信息製作過程中,要全程留痕,並在科普作品成品中註明信源及出品單位等信息。
4. 信息風險評估,避免與法律法規及社會規範等衝突
在信息正式發佈之前,應對信息進行風險評估,以確保信息發佈後,不會與法律法規、社會規範、倫理道德、權威信息衝突,不會因表達不夠科學準確或有歧義,引起社會誤解或對公眾健康造成傷害。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在信息發佈之前可再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確認。
5. 構建全流程全週期健康科普教育體系,保障公眾健康
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醫療全流程、貫穿“出生—成長—衰老—死亡”生命全週期的健康科普教育體系,全方位保障公眾健康。例如:診前須知、診療流程及注意事項、診後醫囑,住院指南、檢查提醒、手術前後注意事項、出院醫囑、康復指導等。
五、健康科普作品傳播原則與要求
(一)傳播原則
1. 適用性原則
(1)根據目標人群特點,選擇合適的傳播形式和渠道;
(2)傳播形式應服從健康科普內容,並能達到預期的健康傳播目標。
2. 可及性原則
(1)健康科普作品能夠發佈或傳遞到目標受眾可接觸到的地方,例如:報紙、雜誌、電視、廣播、互聯網、數字媒體、自媒體、智能硬件等;
(2)健康科普作品可通過不同渠道形成反覆多次的傳播和使用,並在一定時間內保持一致性。
3. 經濟性原則
健康科普作品傳播要考慮節約原則,在滿足信息傳播內容和傳播效果的前提下,選擇經濟的傳播方式和傳播渠道。
4. 互動性原則
(1)健康科普信息傳播宜採取交流互動性強的載體、渠道和方式;
(2)避免健康科普信息的單向傳播、線性傳播。
(二)傳播要求
1. 註明信源及科學依據,保障內容準確且可追溯
(1)註明作者(個人或機構)及/或審核者的身份,有無專業資質與經驗;
(2)如果是轉載,必須標明原作者及信息出處;如果是改編,必須說明是根據誰創作的什麼內容改編;
(3)對健康科普作品中引用的第三方的靜態圖、動態圖(GIF)、音頻或視頻等素材的,要註明素材出處;
(4)對治療方法的有效性或無效性以及預期治療效果等的介紹,須附以科學依據。
2. 註明信息的更新時間,方便受眾自主選擇把握
註明信息發佈和修訂的日期,方便受眾自主選擇閱覽哪個版本、瞭解何為最新信息。
3. 明確目的與目標人群,精準匹配受眾健康需求
須說明出版或發佈的信息的目的,例如:養生保健類信息須說明其旨在促進健康改善,而不是取代醫生的治療或醫囑。
六、效果評價
(一)評價種類與內容
1. 形成評價
在健康科普作品創作之前進行,主要是明確受眾的主要健康問題,發現作品創作和傳播的有利條件或障礙。
2. 過程評價
(1)健康科普作品的內容和形式是否適當;
(2)作品是否能夠及時提供;
(3)媒體傳播的內容是否與真實信息存在偏差;
(4)向目標人群提供信息的方法、渠道等是否有效;
(5)信息的覆蓋面是否能夠達到預期。
3. 效果評價
(1)現有信息及傳播效果是否能夠滿足公眾/媒介對信息的需求。常用指標:傳播內容滿意度、傳播方式滿意度等。
(2)信息的內容和傳播是否能夠提高公眾的健康知識水平。常用指標:健康知識合格率、健康知識知曉率等。
(3)信息是否對公眾的態度和行為產生影響。常用指標:信念持有率、行為流行率、行為改變率等變化趨勢。
(4)健康信息傳播對事件的處置或政策、輿論、生活質量是否起到促進作用。常用指標:環境、服務、條件的改變;輿論的改變;發病率、患病率、死亡率等。
(二)評價方法與目標
1. 專家諮詢
向相關專業領域專家進行諮詢,瞭解他們對健康科普作品的專業性、適用人群、表達方式、傳播渠道、傳播目標等的意見建議,綜合評判作品是否符合創作與傳播規範要求。專家諮詢主要用於健康科普作品創作和傳播階段的評價。
2. 公眾調研
採用問卷調查等定量調查、深度訪談等定性研究,或將二者相結合的方式,深入瞭解目標人群對健康科普作品的認知程度、理解程度、接受程度、語言表達方式是否合理、傳播渠道是否經濟可及等情況。公眾調研可用於健康科普作品創作和傳播階段的評價。
3. 用戶行為分析
(1)對網民醫療健康相關搜索、瀏覽及問答等行為進行大數據分析挖掘,梳理網民搜索人次多、瀏覽頻次高、諮詢提問多的問題,高效、精準瞭解不同區域、不同季節、不同性別、不同年齡段等多維度細分用戶的健康需求,有針對性地設置健康科普方向和重點。該法可用於健康科普作品創作階段的評價。
(2)對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傳播的健康科普作品進行大數據分析,從用戶瀏覽量、點擊率、播放量、訪客數、轉發數、點贊數、評論數等多維度綜合評價用戶對健康科普內容、形式及傳播方式等的偏好和滿意度。該法可用於健康科普作品傳播階段以及效果的評價。
(三)修復與完善
1. 進一步瞭解公眾對健康教育相關內容的認知和進一步的需求信息;
2. 根據總結出的經驗和教訓,優化健康科普信息的內容、形式、載體及傳播渠道等;
3. 儘可能讓健康科普信息覆蓋到未受到健康教育的中危與高危人群。
結語
開展健康科普,不僅可以有效預防疾病的發生,還可以幫助患者更好地愈後和康復。有組織、有目的地引導和規範健康科普作品創作與傳播,有利於營造全社會健康科普氛圍,有利於強化我國健康科普體系建設,有利於提升公眾健康素養水平,更好地促進全民健康。
現代信息技術日新月異,公眾健康需求與科普事業也在飛速發展。本共識將結合實際不斷改進和優化。
本共識僅代表中國健康科普聯盟專家及成員觀點,解釋權在中國健康科普聯盟。
說明:
1. 本共識中的醫務工作者,包括臨床醫生、護士,也包括檢驗、醫技、藥師等;
2. 提供健康科普信息的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醫師(或護士)資格證書、醫師(或護士)執業證書等資質證書;開展健康科普作品創作與傳播的機構,必須具備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
3. 對於當前仍存在爭議或有潛在風險的健康科普內容,將由中國健康科普聯盟專家委員會進行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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