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道是無情卻有情

老人將不養老子女告上法庭、被“二手房東”騙了兩個月才知情、花錢找工作不成報案……雖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在面對親情、友情時,有的人還是被衝昏了頭腦。而面對複雜的案情,警方和司法部門給出了有人情味的解答。

子女拒付贍養費 老人一怒訴法院

現年77歲的“空巢老人”斯某患有腦梗、高血壓、冠心病等多種疾病,其老伴於2017年去世,收入來源僅有草場補貼款700元以及高齡補貼、養老補貼400元,不足以支付日常吃藥治病、定期住院治療的費用,生活陷入困境。斯某多次與四個子女協商贍養費問題,其子女以老人有補貼款及存款為由,拒不支付贍養費,無奈之下老人將四個兒女訴至達茂旗法院。庭審中,斯某稱老伴去世後,2萬元存款在凍結中,這也是自己僅有的財產。四個兒女都有自己的工作,但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同住,需要請保姆護理,自己的積蓄不夠支付醫藥費用,希望子女出贍養費。經過兩次庭審,法官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後,案件最終調解,老人與四個兒女達成了調解協議,四個兒女承諾每人每月給付老人500元贍養費。

花錢找工作不成 告到法院被駁回

幾年前,原告張某為了找工作,找到在某企業工作的郭某,並向被告郭某的妻子田某的賬戶存款15萬元。後因工作無法落實,原告張某將郭某和田某訴至法院。近日,昆區法院民三庭宣判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郭某和田某是夫妻關係,且都在某企業工作。“田某收到張某現金15萬元整(拾伍萬圓)幫忙辦理某企業正式工作。如辦不成全款退回”。2015年8月23日,被告田某給原告張某出具收條。同日,原告張某向被告田某賬戶存款15萬元。後因工作未落實,原告訴至法院要求退款。昆區法院承辦人認為,原告張某向被告田某支付15萬元,試圖通過花錢找關係的不正當手段獲取某企業的正式工作,原、被告之間的民事活動違反法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助長了社會不正之風。最終,昆區法院作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

農產交付無錢給 法院調解幫回款

近日,土右旗法院召開涉民生案件專項案款發放會,共計發放案款6萬元,共涉及25名農戶。至此,土右旗法院共計為“巨豐番茄案”發放200多萬番茄款,涉及農戶220多名,這是土右旗近年來涉案人數較多,涉案款項較大的一起系列民生案件,從此順利執結。2015年年初,涉案農戶與巨豐番茄廠簽訂了訂單農業,到豐收時節農民們正常交付了產品,番茄廠家卻因為資金鍊斷裂,無法正常給付款額。土右旗旗委、旗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及時瞭解情況並積極處置應對,決定由土右旗農牧局代為農戶墊付訴訟費用,依法將該系列案導入法院進行了訴訟。土右旗人民法院組織精幹審判團隊經過細緻的準備分批對案件進行了審理,共出具244份調解書,調解約定分兩批給付農民番茄案款。

(包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李亞強 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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