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調高至1320元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8〕113號)和《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攀人社發〔 2018〕391號)要求,攀枝花市自今年7月起,將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上調至每人每月1320 元。

2018年7月起,攀枝花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380元上調至1650元。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即1320元/人/月,淨增長216元,增長率16%,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也將隨著失業保險金標準做相應提高。全市調標工作將在10月全面兌現,對於7月至9月已經領取失業保險相關待遇的人員將採取補差方式進行一次性補發,此次調標將惠及攀枝花市10513名失業人員,補差金額達534.81萬元。(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 賈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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