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靠右側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識
然而
個別非機動車駕駛員偏偏“反其道而行”
將交通法規拋之腦後
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
還給正常行駛的車輛帶來安全隱患
更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案例回顧
2018年8月07日,楊某榮駕駛無號牌“臺鈴”牌電動車,沿宣城市宣州區鰲峰路南側非機動車道由東往西逆向行駛,當車行至鰲峰路國鑫橋面路段時,與沿鰲峰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貢某鳳駕駛的“臺鈴”牌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
2018年8月2日17時49分許,王某六駕駛電動三輪車,沿宣城市宣州區鰲峰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西往東逆向行駛,當車行至鰲峰路國鑫橋面路段時,與沿鰲峰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邱某駕駛的“臺鈴”牌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邱偉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非機動車逆行危害
非機動車體積小,機動靈活,這讓非機動車駕駛者誤認為自己逆行不會對他人造成多大影響。其實不然,正因為非機動車更靈活,一旦逆行,行人及車輛難以及時躲避,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車毀人亡。
《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五條明文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友情提示: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要處5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暫扣其非機動車。
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公安交警提醒:非機動車駕駛員安全出行,各行其道,切勿逆向行駛。希望我們所有非機動車駕駛人看了教育片,都能引以為戒,避免悲劇降臨,生命真的不可能永遠這麼幸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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