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老人病重立遗嘱,儿媳带着两个孙女把他告了?

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父母的房子最后都是留给子女的,但最近在丹徒新区一名老人去世之前不顾儿子儿媳态度,把自己的房产全部赠送给了自己的外甥女,这就引起纷争了。昨天(9月21日)上午,老人的儿媳将老人的外甥女告上了法庭,这房子该怎么判?

镇江老人病重立遗嘱,儿媳带着两个孙女把他告了?


据法院审理查明,已故的老人周荣和妻子生前收养了亲戚的一名孩子,他叫周建,1993年,周建前往上海顶替他亲生父亲的工作。周建和郑兰结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一家3口在上海定居。后来,周建和他的养母先后去世。2013年6月,他的养父周荣自书遗嘱一份,说明妻子去世后,自己一直跟随外甥女刘小佳生活,刘小佳承担了对他的赡养义务,愿意将全部房产赠给刘小佳。周荣去世后,刘小佳又对房屋进行了部分翻建,又加盖了一间平房。郑兰得知这一情况后心里不是滋味,她认为刘小佳侵犯了她和女儿的遗产继承权。于是,郑兰和两个双胞胎女儿一道作为原告,向丹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的养父母留下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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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郑兰:这个里面有我们的房间,因为去我结婚,我生小孩,都在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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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加盖的平房应当属于刘小佳,而原来的两间平房属于养父养子共同建造,房产中应该有周建和郑兰的一部分。

主审法官 罗晓雯:遗嘱只能处理属于他的所有财产,财产当中如果有其他人的财产的话要先分割出来,我们法院最终认定只有两间平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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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继承法养子及其家属同样享有继承权。庭审过程中,法官明确了诉争房屋的权属及涉案房产范围,并依法进行分割。9月21日上午,法院判决郑兰和她女儿3人,对诉争的两间房屋分别享有1/20、9/64、9/64的所有权;刘小佳 享有107/160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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