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08元

8月31日上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宝鸡市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就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08元

此次提交听证会的价格调整方案为:

第一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98元调整到2.06元,每立方米上调0.08元;

第二

第二档气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38元调整为2.47元,每立方米上调0.09元;

第三

第三档气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97元调整为3.09元,每立方米上调0.12元。

第四

城镇低保人群所有用气量执行居民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2.06元。

第五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国家规定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其价格标准在居民生活用气一档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即为每立方米2.08元。

宝鸡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08元

如按照此方案调整价格,即居民生活用气一档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08元测算,对于城镇居民家庭,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按户均月用气21立方米计算(据统计,市区一家三口含热水器居民户月均用气量约21立方米),每月增加支出1.68元,每年增加支出20.16元;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用户按第一档最高使用量2000立方米测算,每个采暖期增加支出160元。

宝鸡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08元

听证会后,根据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物价局将形成听证报告,

对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上报市政府研究审批。

(李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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