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四次降價措施累計減輕工商業用戶電費負擔16.5億元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明確提出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目標要求。為落實目標要求,省物價局陸續下發通知,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截至目前,已完成目標要求。對此,市物價局積極貫徹落實省降價清費工作要求,使降低電價效果落到實處。

四次降價措施減負16.5億

聚焦一般工商業用戶,貫徹落實逐次推進,完成降低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價水平10%的政策目標。今年以來,我市及時貫徹落實省物價局四次降價措施,一般工商業單一制目錄電價每千瓦時(下同)累計降低7.52分,達到降低工商業電價水平10%的政策目標,直接降價措施累計減輕工商業用戶電費負擔16.5億元。

第一次是4月1日實施改降並舉,對受電變壓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可以根據其用電特性,選擇執行單一制單價或兩部制電價,實現一般工商業與大工業用電兩類銷售電價合併的同時,全省一般工商業用戶平均電價水平降低2.54分。第二次是5月1日降低工商業目錄電價,工商業用戶目錄電價中的單一制電價降低1.9分,兩部制電價降低0.34分;電力市場直接交易的單一制輸配電價降低2.18分、兩部制輸配電價降低0.62分。此外,5月1日起農業生產電價降低2分錢,實現農業生產用電與農業排灌用電同價。第三次是7月1日起降低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中的單一制電價及輸配電價2.76分。第四次是9月1日起,在第三次降價的基礎上再降低2.86分。直接降價使改革紅利真正惠及企業,讓企業有了切實的獲得感。

清理電網環節涉企收費

聚焦電網環節,清理涉及企業的收費,減輕工商業用戶電費負擔。一是取消臨時接電費。自2017年12月1日起要求山東電網停止收取企業臨時接電費,並對包括合同有效期內的所有用戶開展清退工作。二是貫徹落實減免餘熱、餘壓、餘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政策,減輕相關企業電費負擔5000餘萬元。三是明確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貫徹落實國家、省電價政策,電網企業提供的輸配電及相關服務發生的費用納入輸配電成本,通過輸配電價回收,不得以其他名義向用戶變相收取費用。

打通降價措施傳導“最後一公里”

聚焦轉供電環節,開展清理整頓工作,為降價措施傳導至最終用戶打通“最後一公里”。為落實好國家、省相關要求,保障轉供電單位將降價措施及時傳導至終端用戶,市物價局轉發了《山東省物價局關於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從規範轉供電主體收費行為入手,進一步明確相關收費政策,使轉供電電費收取公平合理,降價措施順利傳導。文件明確了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電價政策,要求轉供電單位向各非直抄用戶(含轉供電單位)收取的電費總和,以不超過其向電網企業繳納的總電費為限。

轉供電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其繳納的電費由所有用戶(含轉供電單位)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採用“先購電、後用電”電費收取方式的“預購電”用戶,一般是指不具備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條件的用戶,其“預購電”電費預收標準不得高於工商業單一制電價不滿1千伏電壓等級高峰時段電度電價,9月30日前相關轉供電單位應將“預購電”電費收取標準調整到不高於每千瓦時1.0014元,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差額部分根據雙方約定並按轉供電單位總表實際繳費情況多退少補。非直抄用戶各分表電量抄表時間、電費收繳週期應與總表保持一致。轉供電單位應定期向全體用戶公開向電網繳納電費憑證複印件,以及同期非直抄用戶電費收費清單,公示週期原則上應與總表電費繳費週期一致。

青島早報記者 孫啟孟

召開轉供電單位政策提醒告誡會

文件下發後,市、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迅速行動,在全市範圍內相繼組織召開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單位政策提醒告誡會,截至目前全市召開提醒告誡會14次,參會轉供電單位449家。同時,利用多種媒介加大宣傳力度,對政策進行了宣傳解讀。

下一步,市、區(市)兩級物價部門將加大力度,對全市1400餘家轉供電單位進行專項檢查,規範清理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同時,暢通12358價格舉報熱線,及時受理涉及轉供電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轉供電單位違反國家電價政策,搭車收取其他費用的價格違法行為,使用戶切實感受到降低電價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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