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剩女」,我不是罪人

這個世界最不經用的東西,第二是金錢,第一是時間。時間很可怕,尤其對女人而言,彷彿早晨畫上妝,晚上卸下妝,一晃神間就從妙齡少女變成大齡“剩女”。這個時候,你才會發現處處充滿惡意,自己宛如罪惡滔天的大惡人。

“剩女”,其實這個詞本身就惡意滿滿。一般的觀念中,好的被挑走了,壞的就是剩下的。把這個詞加諸到一個人身上,作為標籤,不是貶低是什麼?

相親的時候 ,倘若女方已經步入大齡行列,許多男人便如同抓到女人的最大命門,立即呈現高高在上的樣子,心中充滿不屑。

我是“剩女”,我不是罪人

而一些已婚人士,因為自己解決了“人生大事”,就優越感滿滿,以關心的名義說三道四,好像自己不會離婚一樣。

當然,家中父母也嗟嘆有聲,像生產了一個次殘品,急於處理掉,奔忙於廣場和公園。寫上自己的介紹,如同插標賣首。

“你為什麼還不結婚?”“不結婚的人不孝!”“年齡大了,不要太挑了。”諸如此類的話語呼嘯而來,彷彿在審問一個犯人。

很奇怪,社會上這股對“剩女”的仇恨之風,不知從何而來,都要除之而後快。

世間所有的事情,批判標準只有一條:有沒有對別人產生傷害。“剩女”的存在,對外人產生危害嗎?顯然沒有。

我是“剩女”,我不是罪人

對“剩女”而言,每個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沒有人有資格決定你的婚姻,包括父母。逼婚的父母負責把你送出孃家,他們就完成了任務,卻不能為了幸福打包票。趕鴨子上架的結果,往往是遇人不淑,婚姻不幸,到時候獨自吞下苦酒的是你。

據瞭解,每年都有大量“剩女”到心理醫生那裡,尋求心理輔助。來自於外界過大的壓力,讓她們備感煎熬。她們沒有傷害任何人,卻遭受了不該承受的傷害。

娛樂圈中的女星陳喬恩,年近四十未婚,被媒體譏諷為“剩女”。陳喬恩在微博上寫到:Madonna:當今社會已經沒有人敢對黑人和gay群起而攻之, 但任何人都能公開嘲諷我的年齡, 僅僅因為我是女人。她還寫道:這個社會何時能公平的,不戴著一副評價的眼鏡去看待一個堅強獨立,自給自足,快樂的單身女人。

我是“剩女”,我不是罪人

網上有篇短文,叫《早春的溪水不關懷魚》,說的是早春的溪水,清淺又純淨,但只是忙著趕路和生長,不適合魚類的生存。就如同“剩女”,忙著自己的生活,沒有迎來愛情,但她們是一灣清澈溪水,卻不是汙染環境的髒水汙水,沒有絲毫可以指責的地方。

孔老先生數千年前就教我們“以直報怨”,“剩女”遇到惡意,不妨說一句:“我是剩女,不是罪人。沒招你惹你,沒吃你家大米,請閉嘴!”

我是“剩女”,我不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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