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陽法院:強化財產保全 源頭助力執行

中國法治週刊河南:

2018年,為了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法院進一步建立健全立、審、執工作銜接機制,明確立案、審判、執行環節在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工作職責,推進保全申請與財產查控系統的有機銜接,加大財產保全力度,確保財產保全的及時性、準確性。在立案、審判階段強化執行風險告知和保全申請提示,引導債權人積極主動提供債務人的財產線索,及時申請訴前、訴中保全,以保全促調解、促執行,從源頭上控制執行案件的快速增長,降低申請執行人權利落空的風險。該院執行局以財產保全作為切入口,以保施壓、以保促執,高質高效辦理了一批執行案件,極大的發揮了財產保全在保障執行方面的作用。

2016年,史某帶領施工隊在申某承包的工地幹活,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後,申某寫下欠條一張。史某多次討要無果,後將申某和他掛靠的某建築公司起訴至宜陽法院。在立案時,法院立案庭法官向申某進行了執行風險、保全申請提示,申某立案後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法院判決申某付給史某工程款140萬元,申某掛靠的某建築公司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根據史某的保全申請,多次到縣某局核實某建築公司的工程款結算情況,經過協商溝通,某局根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直接把工程款140餘萬元轉到法院賬戶,並支付給當事人,案件成功執結。

財產保全案件的成功辦結,極大地減輕了執行工作的壓力,提高了執行效率,為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順利完成加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宜陽法院 張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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