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法院:構建「保全+救助」保險新機制 破解涉民生案件執行難

7月20日,儋州市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公司舉行了合作協議簽約儀式新聞發佈會,雙方在全省率先構建“保全+救助”的合作機制,為儋州法院全面破解執行難、確保打贏執行攻堅戰役再添新舉措。

儋州法院:構建“保全+救助”保險新機制 破解涉民生案件執行難

簽約儀式新聞發佈會現場

今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決勝之年,為進一步積極回應群眾的司法需求,多措並舉紮實開展執行工作,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真正兌現,經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公司充分協商,形成了《“保全+救助保險服務合作協議》,合作開展訴訟保全保險和司法執行救助保險業務,助力解決執行難,創新執行聯動新機制。

儋州法院:構建“保全+救助”保險新機制 破解涉民生案件執行難

到會的各家媒體

在訴訟和執行階段,引入“保全+執行救助”保險新機制,意義重大。在審判執行過程中,有些當事人故意轉移、隱匿財產,導致生效判決無法執行到位。如果在訴訟之前對被告的財產進行控制,對於解決判決生效後的執行難能起到關鍵性的作用。但一些權利人因為經濟原因,無法在訴訟前提供擔保,未能控制被告的財產,造成面臨判決生效後無財產可供執行的風險。通過引入財產保全保險機制,申請人向保險公司購買財產保全險,由保險公司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由法院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查封等控制措施。如因申請錯誤致使被申請人遭受損失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理賠。

儋州法院:構建“保全+救助”保險新機制 破解涉民生案件執行難

儋州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永傅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儋州支公司總經理劉萍簽署協議

執行救助保險,目的是為經濟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的提供生活保障。在執行案件中,對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醫療損害賠償案件、追索勞動報酬案件、拖欠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案件、工傷賠償案件等涉民生的案件,窮盡所有強制手段和執行措施後,查明這些案件的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被執行人無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此類案件屬於執行不能的案件。相當一部分的執行不能案件中,經濟困難的申請人需要通過執行司法救助才能保障基本生活。但是執行司法救助的款項有限,通過藉助社會力量,由法院和保險公司開展執行司法救助保險合作,利用金融保險機構的槓桿作用,放大司法救助效應,拓寬司法救助資金來源,救助的對象覆蓋範圍更廣泛,救助金髮放總額將在保費基數上予以增值增益,且救助方式也更為精準。通過發揮保險機制的槓桿效應,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得到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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