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法院:強拉玉米認錯,退回“保全”免罰!

3月27日,債權人劉某武、楊某艮主動將用於抵債的玉米送回欠債人楊某寶家中,並向涿鹿法院遞交了書面檢查。原來,在3月24日上午,該院執行局接到一起財產保全案件的被申請人楊某寶的電話。楊某寶稱其已被法院保全的玉米在進行脫粒時,被村裡其他債權人強行拉走抵債。由於案情緊急,如不及時制止,將導致上述財產保全涉及的相關案件以後可能無法執行。接到消息後,該院執行局迅速向院主管領導彙報,組織執行幹警,分析案情制定工作預案。

涿鹿法院:強拉玉米認錯,退回“保全”免罰!

涿鹿法院:強拉玉米認錯,退回“保全”免罰!

3月25日一大早,執行幹警們在充分做好疫情防護措施後,由李善湖局長親自帶隊,到達楊某寶所在的村裡,先是對事件的原委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瞭解,得知擅自從被申請人楊某寶家拉運玉米的村民為沒有起訴楊某寶的債權人劉某武、楊某艮。劉某武、楊某艮二人擔心楊某寶不能償還自己的錢款,於是擅自強行私自拉運了法院保全的玉米。針對二人的行為,執行幹警們釋法明理,先後進行了長時間的耐心解釋,明確告知擅自處分法院查封財產的法律後果,並限期二人將拉走的玉米送還被申請人。同時,為督促劉某武、楊某艮自覺交還已被保全的玉米,執行幹警又聯繫了村黨支部書記,從村風民意的角度對兩人進行勸說釋法。但執行幹警和村黨支部書記的勸說並未奏效,劉某武、楊某艮二人拒絕退還私自拉運的玉米。3月26日,涿鹿法院依法作出決定,對劉某武、楊某艮二人擅自處分法院保全的財產的行為分別給予罰款5000元和10000元。第二天,迫於法律壓力,劉某武、楊某艮二人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向法院遞交了書面檢查,承認錯誤,並將拉走的玉米全部交還楊某寶,二人同時向法院申請免交罰款。鑑於二人主動歸還玉米、承認錯誤和家庭困難等實際情況,法院同意二人免繳納罰款申請。

涿鹿法院:強拉玉米認錯,退回“保全”免罰!

通過本次執行,劉某武、楊某艮二人最終主動歸還擅自處分的玉米,既教育了二人,又震懾了他人,有效保證了保全財產的安全,收穫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來源: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78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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