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r~Skr~Skr~ 梧州學生門診看病 每年最高可報銷200元

梧州市於今年5月14日起實施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包括我市高校及各中小學校在校參保學生納入到門診統籌享受範圍。隨著新學期開始,學生們也陸續開展學生醫保參保繳費。我市實行門診統籌後,參保學生門診看病每年最高可報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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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統籌是醫療保險待遇的一種形式,簡單地說,就是將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納入報銷,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負擔門診費用。參保學生可憑社保卡,在門診看病後刷卡進行門診統籌費用的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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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門診統籌的報銷時,參保學生須先選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確認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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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辦法如下

(一)定點醫療機構選定

1.辦理辦法:參保人員憑醫保卡(含社會保障卡、一卡通,下同)到需要選定的門診定點機構刷卡確認,辦理選定手續。

2.首次辦理時間:每年1月1日-3月31日。逾期不選定定點醫療機構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按學籍或戶籍所在地代為選擇相應的門診醫療定點機構。

(二)定點醫療機構變更

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一經選定後,當年不予變更,如要求變更可辦理申請手續,辦理後次年生效。

1.辦理辦法:憑醫保卡到新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2.辦理時間: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餘時間不受理)。

3.未辦理變更手續的,視為下一年度繼續選定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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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市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的實施,新學期開始,我市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辦理完參保手續後,除可享受住院、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慢性病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之餘,可享受多一項“意外傷害門診待遇”項目。享受待遇是:在校學生在本校校園內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以及上下學途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年度內發生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基金支付80%,需住院治療的,按住院規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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