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84斤玉米,一男子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永康一男子范某,在一处玉米地盗窃了84斤玉米,在逃离过程中被玉米的主人发现,他非但没有及时悔过,将玉米还给受害人,反而随手拿起路边的一块木板,将受害人的右脚踝砸成了粉碎性骨折,并逃离现场。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警方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为了84斤玉米,一男子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

9月1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范某窜至永康市江南街道傅店村某玉米地,盗窃了84斤玉米后,在逃离的过程中,被受害人傅某发现,犯罪嫌疑人范某为逃离现场,使用了路边的一块木板,砸向受害人傅某,导致受害人傅某右脚粉碎性骨折,当场倒地无法行动。后犯罪嫌疑人范某趁机逃离现场。路过的村民看到后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勘察、走访,通过视频侦查发现,范某先是乘坐城乡公交前往永康汽车东站,随即又在汽车东站换乘2路公交车。

根据公交车上的监控画面显示,11时53分,范某在上车后一直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上。警方立即与永康市远通公交公司取得联系,让该辆公交车上的司机放慢行驶速度,同时,警方驾驶私家车紧随其后,在逗园公园附近,将该公交车拦截、逼停,公交车驾驶员只打开前门,警察立即上车将范某抓获。

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周东奇表示:本案中,范某为反抗抓捕,使用木板将受害人的右脚砸成了粉碎性骨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已涉嫌抢劫罪,目前已被永康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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