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更换事务所还得股东说了算

时评:更换事务所还得股东说了算

□ 文 图南

近日,深交所发布通知,修改上市规则,强化上市公司的内外部审计监督,明确了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从事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要求。

具体来看,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均作出了修改。深交所在两个规则中明确规定,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

在聘任资质和聘请过程方面,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为其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深交所在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也进行了规定,“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截至4月25日,已经有77家上市公司延期披露2017年年报,这其中就有一些公司是因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导致审计报告延期。据中注协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4月15日,有224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而早在去年11月开始,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数量,便以每日30个左右持续增长。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鉴证服务与一般商品、服务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仅涉及交易双方,而前者不仅与交易双方有关,还涉及诸如政府部门、投资者、银行、社会公众等诸多利益相关者。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涉及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一般来说,年底和年初是财务做账、年报制作的关键时期,公司一般都会尽早确定年报的审计机构,以节省年报审计的时间。而在年报审计期间“换审”,除了一些特殊的客观原因外,不排除有少数企业管理层因经营业绩不佳,不按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期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试图利用前后任事务所交接之际,掩盖业绩舞弊的行为。

近年来,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环境、投资者规模和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也有了极大提高,对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去年就出现了上市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否决企业续聘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半年后又否决了更换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案的案例。

深交所此次对上市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规则的修改,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提升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可以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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