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召開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會

潘集區人民檢察院

首次召開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會

潘集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

“非常感謝檢察院給我的這次機會,以後我一定遵紀守法,絕不違法犯罪。”這是被不起訴人柏某某在潘集區人民檢察院公開宣告室做出的承諾。

9月12日,潘集區人民檢察院首次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會在該院公開宣告室舉行,標誌著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制度得到落實,開始常態化運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執法執紀監督員、市院公訴處處長及宣教處處長、公安機關代表應邀旁聽宣告會。

潘集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
潘集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

該院在辦理柏某某危險駕駛一案時,認為其犯罪情節輕微,無違法犯罪記錄,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符合不予起訴條件。該院在對柏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後,決定對不起訴決定進行公開宣告。公開宣告中,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現場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公開聽取各方意見,並對意見進行當面答覆,公開說理,確認無異議後,書記員把不起訴決定書當場送達給被不起訴人柏某某手中。

會後,在場人員紛紛對檢察機關舉行公開宣告的做法給予肯定,以規範、公開的方式釋法說理,既讓被不起訴人在莊嚴的氣氛中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又充分保障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不斷提升檢察機關親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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