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給員工交社保,員工可以要求補繳以前的社保嗎?

修橋補路老梁


員工可以要求補繳。但是能不能補繳上,要看具體情況。

員工入職,首先要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和權益。員工入職後,用人單位應該給勞動者繳納五險一金。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一金指公積金。目前可能公積金繳納不是很到位,但是保險這一塊絕大多數用人單位能做到。勞動法規定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應該訂立勞動合同,一般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也會在合同中體現。但是無論合同中有沒有規定,勞動法都明確要求用人單位要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就是說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不僅僅是道義上,也是法定的義務。

如果單位未能及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法要求單位予與補繳。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也有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當然,因為各地區政策不同,所以每個地區要求提供的材料也不相同。以及補繳時間上也不一致。補繳社保還有年限要求,每個地區也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諮詢當地社保機構,問清楚補繳的程序流程,以及相關材料和時間。其中很重要的一點,還要拿到單位用工期間未繳納社保的證據,以便有依據申請社保補繳。

入職後,及時要求單位繳納社保,不僅僅是法律規定,員工更應該學會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也牽扯到退休後領取退休金的問題。所以不能得過且過,聽之任之。該是自己的,一定要積極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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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的社會保險制度是越查越嚴,以前很多的違法不給職工交納保險的企業,導致職工無法享受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保險待遇。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侵害。不少職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監察部門要求企業補交保險,同時還要承擔法律規定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因此,不少企業認識到自己不交保險也會比較虧,開始為職工參加社保了。不過他們耍了一個心眼。就是隨意選擇一個時間開始交納社保。而且交納社保職工也需要扣工資的,企業參加社保後不通過增長職工工資來增加職工的獲得感,有的還直接將企業繳納的社保負擔,轉嫁給職工。讓很多職工感覺交納社保不好。

其實我們的社保是一個非常完善的保障,越來越多的大家參加社保,就是社會的進步。

依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企業應當自跟職工建立勞動關係起,參加社保,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企業不交怎麼辦?依據勞動監察條例規定,勞動監察部門對於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如果當地沒有建立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會承擔相應的職能。

勞動監察部門一般會責令企業改正,企業不交,進一步進行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理,最後走法院強制執行的道路。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兩年的維權有效期。如果自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終止之日起,勞動者沒有在兩年內提出維護自己權益的要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超時效後將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剛剛為職工繳納社保,原先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違法行為就終止了,那麼職工應當在兩年內向勞動監察部門提出維權申請。

這裡邊還有注意事項,一般企業正常經營就會給職工發放工資,勞動部門一般需要用人單位提供相應的年度會計記賬憑證,核實用人單位發放工資表中有無職工,才能確認職工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一般來講,在勞動關係時間上用人單位可能會狡辯。職工如果需要維權,需要提前準備有關材料,比如工資卡發放工資的明細。否則有可能吃虧。

正常來講,從為企業工作的第一個月起,不管是不是試用期,用人單位都應該給職工交納社保,否則如果職工維權用人單位要每日承擔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的。企業還是不要觸這個黴頭的好。

下一步我們社會保險費的徵繳將交由稅務部門管理,稅務部門通過稅務的金三系統,能夠更有效的獲取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數據,這樣用人單位再想躲避監管,不給職工繳納社保,可能性就幾乎為零了。


暖心人社


可以依法要求補繳以前的社保。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在30日內依法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辦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違者,勞動者依法向社會保險機構主管部門控告或報告,社會保險行政機關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糾正或補繳社會保險(六險兩金)。用人單位拒絕繳納的,社會保險主管機關依法給予用人單位應繳社保費兩倍的經濟罰款; 並對直接責任人處以500元至3000元的罰款。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84條明文規定的。

題主已經在用人單位工作七年,現在才開始繳納養老和醫保(應包括了"六險),問是否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有。

但法定條件是勞動者必須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

何謂建立勞動關係?即勞動者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關係就是勞動關係。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參加了法定勞動,並完成了法定的勞動時間和提供了法定的勞動成果,獲得了法定的勞動報酬,依法可以視為勞動關係建立。

因此,題主可以勞動合同或領取勞動報酬的憑證,向用人單位申請補繳所欠的七年社保費,如用人單位拒絕,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機關舉報和控告。

管見了。


商世好


樓主你好,如果你在工作單位已經工作了七年,那麼如果之前並沒有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的話,這種情況是不能進行社保補交的。

所以即使你要求所在的工作單位,替你補交相應的社保,社保是補交不進去,所以最多給你一筆經濟補償。

但是如果你之前,很早就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賬戶!那麼這種情況就可以進行補交的!所以可以要求你所在單位進行補交!

如果單位拒絕補交的話,那麼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處理!由仲裁委員會出具仲裁結果,可以強制執行!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在單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給員工交社保,員工可以要求補繳以前的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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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本人2006年參加工作,當年交社保意識淡薄,工資又太低就沒交,直到2011年才交。現已五十歲退休了,單位還留用但停止了交金,只得轉回老家自己交,算算還要交十萬元左右才可領取退休金。請問我這種情況,單位是否可補償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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