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


一、報名

1.藝術類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組成部分,相關報名、體檢、考試等工作均按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規定執行。

2.報名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7]28號)執行。

3.我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省統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製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和表演類(原空乘類、服裝模特類、影視表演類合併為表演類)七個類別。美術、音樂、書法、編導製作類之間不可以互相兼報,但這四類中任意一類均可與其餘藝術類兼報,其餘藝術類之間也可兼報。

4.考生憑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核發的《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准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經我辦同意的高校組織的校考。

二、專業省統考

5.所有報考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並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方可按藝術類填報志願。

所有在豫招生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專業省統考有關類別的成績錄取;其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也應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類別或有特殊培養要求的專業,學校可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可在專業省統考合格的考生中單獨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6.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均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劃定各類專業的本、專科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我辦於2018年4月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集中公佈各類專業省統考合格線,不再發放專業省統考合格證。

7.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要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明確選擇招生專業使用的專業省統考類別(從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演類、編導製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七個類別,選報其中一類),以便公佈並指導考生填報志願。

8.美術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考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7日。

9.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專業主科(包括聲樂、器樂、舞蹈,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100分、40分、20分、10分,總分為170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兩科合卷考試,使用答題卡答題。筆試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考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7日。音樂類專業主科和視唱為個體測試科目,全省統一組織測試,實行網上預約考試。考生應於2018年2月25日8:00至3月1日18:00登陸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預約考試時間。考試從2018年3月5日開始,分別按舞蹈、器樂、聲樂三個主科分批集中進行考試,考點設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

10.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自備文學作品朗讀、新聞播報、主持人話題評述或材料(或圖片)評述、回答考官問題。考試從考生的普通話語音、吐字發聲、語言表達與思維反應和形象儀表四個方面評判,每項滿分100分,總分400分。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實行網上預約考試。考生應於2018年1月14日8:00至18日18:00登陸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預約考試時間。考試從2018年1月22日開始分批進行,考點設在鄭州輕工業學院(鄭州市東風路5號)。

11.書法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古代碑帖臨摹(楷書、隸書)、書法創作(自選書體)、古印臨刻與印稿設計(漢印),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考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7日,考點設在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

12.表演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朗誦、才藝、形體、表演。考試從形象氣質、形體、才藝、語音、表演等方面評判,總分200分。表演類專業省統考實行網上預約考試。考生應於2018年1月9日8:00至13日18:00登陸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預約考試時間。考試從2018年1月17日開始,考點設在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平安大道210號)。

13.編導製作類(含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導演等)專業省統考為筆試,總分200分。有三部分內容:①文藝、文學常識;②材料作文(根據給定素材編寫故事情節和評述題);③影視作品分析(看片分析)。使用答題卡答題。主要從考生對作品的主題分析、寫作、結構把握、藝術分析、思維構思、編創等能力及文藝文學常識等方面進行評判。考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7日,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

14.體育舞蹈類專業省統考科目分為專業主科(體育舞蹈基本動作及作品表演)和基本功(形體觀察、芭蕾基訓),各科滿分分別為120分、80分,總分為200分。報考條件: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以高考體檢表為準)。體育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實行網上預約考試。考生應於2018年2月25日8:00至3月1日18:00登陸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預約考試時間。考試時間從2018年3月5日開始,考點設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

三、校考

15. 2018年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高校在我省設點校考。原批准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高校以及在河南設立校考考點的高校,均須於2017年12月30日之前向我辦提交書面備案材料。(見附件2)。

經同意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高校,應於考試前將專業考試科目、對應省統考科目、考試時間( 網上約考時間)、專業考試收費標準文件等書面材料寄送我辦,並通過本校招生簡章向社會公佈。校考應由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高校下設的二級學院(系)不得自行設點組織校考。

16.我辦核准中原工學院、河南藝術職業學院、鄭州市106中學、鄭州市24中學為省外高校在豫校考考點。每個考點安排校考高校原則上不超過50所。考點學校和校考高校未經批准均不得在考點以外安排考試,不得接收省外考生,否則取消考點和高校校考資格。經我辦批准校考的高校,藝術類本科在我省的計劃數不得少於去年,如生源不足可調轉入普通本科錄取使用,原則上不得調減計劃。未經我辦批准的,其校考成績我辦不予認可。

17.校考原則上應安排在2018年1月15日-3月15日進行。實行網上約考,考生通過登陸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或校考高校公佈的網上約考網址預約考試時間。校考高校在組織校考時,要根據考點學校提供的我省藝術類考生數據庫信息及證件核對身份,無誤後方可允許其參加校考。

校考高校接收和組織校考時應告知考生必須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且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參加全國文化課統一考試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方可按藝術類考生填報志願,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績才有效。

18.校考筆試科目試卷由校考高校帶回本校統一閱評;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於5人的專家小組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過程的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保留4年,以備查閱。校考高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校考高校應在4月15日前將校考《專業合格證》(含專業成績)寄發給考生本人。

19. 對在藝術類校考中違規的考生,由組考高校負責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對已經認定的違規考生,由組考高校統一造表,於2017年4月15日前,按照附件3的要求書面報我辦。由我辦按照教育部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由高校組考負責人或考點負責人將其移送公安機關。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忽造成惡劣影響的高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校考的資格,並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部。

四、報送藝術類錄取規則和校考專業成績

20.所有藝術類招生高校均須通過河南省高招在線網上報送系統報送藝術類分專業錄取規則和校考合格名單。網上報送系統網址、用戶名、密碼及開通時間將於2018年5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的公告信息欄公佈。

21.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為四種模式。即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前提下:(1)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按校考專業總分);(2)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3)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佔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⑷音樂類也可按專業省統考主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需要從以上四種錄取規則模式中選擇一種,原則上同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採用同一種錄取辦法,錄取規則要力求簡單明瞭,並以簡明數學公式表達。使用同一專業成績項、錄取規則一致的專業在編制招生計劃時應標註為同一專業組,以提高生源有效率。

22.校考高校要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送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此數據庫為網上錄取的基本數據,其他方式報送的我辦不予接收,具體報送辦法隨計劃核對文件下發。網上報送工作結束後,高校根據系統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錄取規則一份(A4紙),加蓋學校公章後寄送我辦備案。

五、文化考試

23.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課統考與普通類考生相同。

六、填報志願

24.考生填報志願辦法及要求按照2018年年度招生規定執行。

25.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的考生可填報所有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志願,省統考和校考同時合格的考生還可填報相應校考合格的高校志願。未達到省統考合格線的考生,不得填報藝術類專業志願。

藝術類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藝術類專業。

26.我辦於6月30日前將報考藝術類本科專業考生的文化課成績通過網上報送系統通知第一志願高校。

七、錄取

27.對於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有關高校若有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省級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28.藝術類專業錄取將按文科和理科分別投檔錄取。使用省統考成績文理兼招的專業必須按文、理科分別編制專業計劃數,不得按文理科綜合編報計劃。使用校考成績可按文、理科分別編制專業計劃數,也可按文理科綜合編報計劃。

29.使用校考成績且按文理科綜合編制計劃的高校在考生填報志願後、錄取開始前, 通過“河南省藝術專業錄取規則報送系統”查看第一志願生源情況, 按公佈的專業錄取規則將第一志願的文、理科考生成績綜合排序擇優確定文、理科擬錄人數,填寫文、理分科計劃調整專用函(錄取前隨我省錄取通知發送),於網上錄取投檔前傳真我辦,我辦將按高校確定的文、理科計劃投檔。

30.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高校(含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高校執行的高校和專業)本科專業自行劃定文化分數線;其他所有高校藝術類本、專科的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辦依據考生成績和各類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類劃定本科A段、本科B段、專科錄取的專業分數線和文化分數線。

31.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高校(含參照執行的部分高校和專業)應在7月5日前將確定的分專業本科文化分數線書面通知我辦。否則,我辦將無法投檔。

32.我省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上線的原則,依據各校向我辦報送的錄取規則排序綜合分,按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原則上1:1.2以內)分專業或專業組向高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擇優錄取。

33.錄取期間對生源不足的高校和專業,我辦將面向社會公佈分專業缺額計劃數,公開徵集志願。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或專業在徵集志願投檔後未完成藝術類招生計劃的,可適當降低文化分數線,降分幅度原則上不超過20分。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在徵集志願投檔後仍完不成計劃的可調入普通類錄取使用,原則上不得撤回計劃。

34.藝術類考生兼報普通類志願的,如所報藝術類專業志願不能錄取,而文化課成績又達到普通類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時,可按所報普通類專業志願隨批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35.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招辦和各招生高校要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針對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特點,加強對重要環節、重要崗位的監督,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保證新生的入學質量和藝術類招生考試公平公正、規範、安全、有序。

36.藝術類專業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省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制訂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並認真執行,否則,出現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解釋和處理。

37.校考高校要精心組織,科學安排,確保試題(卷)安全,加強和規範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建立和完善專業考試過程監督管理機制,嚴查各類違紀舞弊行為。

各市、縣招辦和招生高校要廣泛宣傳藝術類專業招生規定和辦法,做好每一具體環節的工作。嚴格招生考試紀律,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對在藝術類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熊兒河路1號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普招處

郵政編碼:450046

電話及傳真:0371-68101519(傳真),0371-68101525、681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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