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莆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被省里通报

「通报」莆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被省里通报

莆田

9月18日,福建省莆田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违规向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人员发放绩效、精神文明等奖金6万多元。对此,时任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主任关丹烽、办公室负责人黄国良、会计李小韧负有责任。关丹烽受到记过处分、黄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小韧受到警告处分。

2.莆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吴东华违规使用警车问题。2018年以来,吴东华多次在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期间私驾警车办理私事。此外,吴东华还有其他违规使用警车问题。吴东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秀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东峤镇峤江社区时任包片片长李龙章等人违规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8月,东峤镇干部李龙章和时任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许文顺、科技站站长林文新、国土资源所所长李石基、峤江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林金杯、峤江社区党支部委员许金陈等人违规接受峤江社区居民林某雄举办的烟酒商行开业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东峤镇纪委分别给予李龙章、许文顺、林文新、林金杯、许金陈党内警告处分;李石基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唐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唐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学生入学、工程款支付、职称评定等方面违规为他人给予关照,并从中收受礼金、烟酒、购物卡等财物共计17552元。此外,唐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秀屿区纪委监委给予唐健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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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报2018年8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福建省纪委建立并实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从2015年2月开始,每月通过本网站对外公布月报数据,传导工作压力,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2018年8月,福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7件,处理2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4人。截至8月31日,福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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