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明明


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收费应以质价相符为原则,主要有两种收费方式: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现在绝大部分物业实施的是市场调节价也就是由业主方与物业公司协商的价格或通过招投标中标的价格。政府指导价大多是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从交房开始到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物业服务)。因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必须实施政府指导价,以确保开发商不会勾结有关系的物业公司把购房的业主给坑了。需要说明的是,政府指导价也是分等级的,具体分几级以及对应的服务标准各地均不一致,要看地方规定。而且政府指导价严格来说必须根据物业服务成本上升情况,每两年更新一次。

空置房的物业费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还没卖出去的空置房,这种类型的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开发商)全额缴纳。当然这是法律规定,实际上一般情况物业公司不给开发商打折,休想接到项目,我就见过物业公司给开发商打6折的;另外一种是业主买了房没有装修的(一般装修即视为入住,毕竟谁也不能天天盯着你到底有没有来住,那是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这种空置房的物业费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必须要全额缴纳,但很多地方性法规会有打折的规定,比如湖南在07年以前的文件就规定空置房打九折,07年修改后取消了这一条。估计这也是“房住不炒”精神的直接体现,毕竟买了不装修的,大多数都是投资性房产。


氿沨


物业费各地不同,没有统一标准,也不可能有统一标准。一般按城市而不同,以前有政府的指导价。现在已经放开了价格,改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空置房子一般按正常标准收物业费。有的城市对空置半年以上的,在业主提出申请后可以给予20-30%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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