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讨论“林西县扫黑除恶1号案件”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国峰应林西县人民法院邀请,于2018年8月16日列席了林西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忠主持召开的2018年第5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任某某、孙某某等9人聚众斗殴案听取了审委会的研究、讨论过程。该案涉案人员复杂,既涉及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又涉及校外社会闲散人员犯罪,社会影响较大,被列为“林西县扫黑除恶1号案件”。

林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讨论“林西县扫黑除恶1号案件”

会上,承办法官汇报完案件后,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国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详细阐述了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案件研讨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和思考角度,发表意见全部被采纳。

林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讨论“林西县扫黑除恶1号案件”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国峰指出,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背景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体现;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法检两家要以此为契机形成合力,建立一个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新局面。

林西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忠表示,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对法院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通过列席有利于法检双方形成积极关系,共同做好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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