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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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扫除”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灾难,也极大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自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济南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参与、多措并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

8月16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本刊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济南警方已打掉涉黑组织3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4个、恶势力团伙19个、其它涉恶犯罪团伙40余个,破获团伙案件200余起,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500余名,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3900余万元。

全警“扫黑”,不留死角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市公安局利剑高擎,挤“脓包”、割“毒瘤”,成果显著。

按照上级周密部署,济南市公安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制定《开展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线索摸排方案》《督导检查保障方案》《线索核查办法》《开展网上专项斗争方案》《济南市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绩效考核办法》,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制定《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制定《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等13个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

在扫黑队伍建设方面,济南市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班,全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固定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对重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调用上案,组成专班,攻坚克难。联合省厅法制总队、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律师事务所,举办法治论坛暨典型案件研讨会,制定出台《法律汇编》《执法手册》《处置索债类警情工作规范》,培训参战民警,全面提升打击能力水平。

涉黑涉恶行为,如今日趋隐蔽,侦查线索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济南警方针对全市村居、街道和240个重点建设项目、80个重点预备项目,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全面梳理110接报警信息,特别是涉及村“两委”的警情分析发现线索;对重点区域、行业和目标部位重点监控,及时发现线索;搭建专题平台,把全部线索统一录入、分类督办、分级梳理;监所管理部门坚持把专项斗争纳入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深挖犯罪线索,着力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

线索排查工作实行派出所长、刑警队长、局长“三级领导签字负责制”,确保排查无遗漏、无盲区。

严打涉黑涉恶,离不开主动进攻的决心。济南警方坚持“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靠案盯案制度,多警种协同作战、多侦查手段同步上案,全力攻坚。通过异地用警、对主要嫌犯异地羁押等措施,确保打准打狠、打深打透。

同时,济南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网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威胁政治安全、危害基层政权安全、危害营商环境、扰乱‘三区三圈’网络公共秩序、网络攻击破坏、互联网衍生类犯罪”等打击重点,认真落地落实,网上网下合成作战、一体打击。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济南警方围绕打造“安全泉城”品牌目标,坚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做好与综合整治、群众关心热点、队伍建设“三个结合”,确保扫黑除恶力度不断加大,打击效果持续延伸。

其间,深入开展了“三打击”(传统盗抢骗、网络涉枪犯罪、电信诈骗)、“两盗一骗”(盗窃电动车、入室盗窃、电信诈骗)、缉捕重大逃犯、夏季严打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健全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人群等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娱乐场所、物流寄递、要害单位等治安管控,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全市治安环境、营商环境持续净化优化。

截至7月底,济南市各类刑事案件下降明显,其中暴力案件、命案发案大幅下降,扫黑除恶初见成效。7月21日,历经8个昼夜鏖战,迅速破获济阳县孙耿镇“7.13”杀人碎尸案,连续7年零7个月命案全破。济南市刑事发案大幅下降,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济南“大扫除”

▲历城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

一条报警信息牵出“套路贷”大案

近期,济南警方破获一起“套路贷”大案,涉案人员以及被害者人数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之最。

2018年2月,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接到崔某某报案称:“因高利贷被人控制。”刑警大队与洪家楼派出所立即开展初查,报案人崔某某2017年9月经人介绍先后5次从相某某处借款8000余元,用于网上购物等支出。

2018年1月5日,崔某某因无力偿还相某某的借款,经相某某介绍,到位于市中区明珠怡和大厦的“天晟金融”公司陈某某、张某某处借款。为了达到敲诈被害人崔某某钱财的目的,陈某某随意订立各种收费项目,虚增债务,崔某某借款5000元,扣除手续费、中介费,身份证押金,实际到手仅为2200元;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协议金额是实际借款额的2倍10000元;制造假的资金流水,让被害人手持1万元现金拍照;肆意认定违约,收取巨额违约金,被害人崔某某到别处借款,被陈某某发现,认定崔某某违约将其拘禁,要求其

交纳违约金10000元,逼迫崔某某联系家人还款15000元。崔某某实际借款2200元,被敲诈勒索还款15000元。

经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该案嫌疑人陈某某有固定组织,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涉嫌黑恶势力犯罪。2018年3月1日,济南市公安局成立“一把手”牵头专案组,从市局刑警支队、分局刑警大队、派出所等调集精干力量全力侦办案件。3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张某某、相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所在公司确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实,专案组立即邀请历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办案。

经审查,陈某某的“天晟金融”是“天鹏商会”下属公司。201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成立公司“天鹏商会”,该商会为掩护放高利贷实施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获取暴利,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天鹏商会”内部人员固定,层级结构分明,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下设财务部、业务部、清欠部等部门,且有严格的考勤等规章制度,公司员工每日将工作内容写成书面的工作日志发给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李某某。公司为获取更多非法收益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业务部放贷款数额和清欠部收贷款的数额与员工的工资挂钩;为笼络人心,定期组织运动会、年会等团建活动;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定期组织律师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历城公安分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历时四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跟踪布控,成功打掉以李某某为首的“天鹏商会”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22人,刑拘22人,其中逮捕18人,上网追逃8人,查扣涉案车辆5台,扣押被害人纸质贷款资料20余份、电子版贷款资料600余份,冻结涉案资金23万余元,查封涉案房产4套。

据初步统计,李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被害人600余人,涉案资金达到1300余万元。此案的成功破获,充分体现了济南市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也为此类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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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历城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雷霆出击,重拳扫黑

近年来,“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借贷现象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小贷”滚成“巨债”的背后隐藏着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向金融业涉黑涉恶分子挥出“重拳”。

随着金融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一方面,老百姓当然需要提高警惕,谨防掉入“套路贷”、校园贷等陷阱中。另一方面,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民间借贷手法隐蔽,刑事和民事案件交叉,情况十分复杂。

以历城区的套路贷案件为例,“天鹏商会”是由一个典型的犯罪集团逐步发展成以李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具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天鹏商会”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天鹏商会”有组织地通过非法拘禁、诈骗、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活动并供李某某个人挥霍;三是,“天鹏商会”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非法拘禁、诈骗和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天鹏商会”放贷主要针对在校学生和25岁以下年轻人,通过控制借款人的心理和行为,实施违法犯罪,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

“这次惩治黑恶的大扫除,就是要扫出一个清风正气,扫出一个朗朗乾坤,扫出一个人民满意。”8月15日上午,济南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大会,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在会上表示,济南要继续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重拳出击,对黑恶势力形成围剿之势。

以坚韧不拔的意志,以雷霆万钧之势,一场扫黑除恶“大扫除”在全市上下轰轰烈烈展开。济南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38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全力侦办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推动案件快处快结。市领导小组成立了综合协调、专项打击、“两结合”、组织建设、宣传、督导等6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全面推动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济南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扫黑成果背后,是济南以雷霆之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生动呈现。伴随着一个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被打掉,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踏实舒心的城市氛围也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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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29条”

早在今年年初,济南市公安局就出台了《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对“奖励认定及范围、奖励对象及方式、奖励标准及程序、奖励监督及保障”作出明确规定,对查实并以黑社会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最高奖励举报人20万元,对查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最高奖励举报人5万元,对查实涉黑涉恶的各类线索举报均设立不同数额的奖励,广泛发动群众举报。

黑恶势力往往通过一定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济南公安机关总结出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供市民参考,鼓励市民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14、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15、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

16、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17、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18、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

19、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

20、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

21、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2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

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24、无正当经济来源的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25、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

26、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27、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

28、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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