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大扫除”一样扫除黑恶势力

江西省找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点,深挖细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一个生动实践。截至今年10月底,江西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新浪网11月18日)

打击黑恶势力,历来都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付诸于行动的大事,社会是否和谐安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否得到保障,与扫除黑恶势力的力度强度密切相关。黑恶势力的存在不仅给我们的生活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阻碍,更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不仅要整治,更需要清除,还社会一个朗朗乾坤。

当前,各级政府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新时代黑恶势力有新的变化,更有新的面貌和手段,为此,扫除黑恶势力也需新思路、新视野。

我国长期坚持严厉惩处黑恶势力,过去一直使用“打黑除恶”的提法,当前采用“扫黑除恶”的说法,二者看似一字之差,但其中意蕴和体现的治理理念方法截然有别。从“扫黑除恶”这个说法,我们可以看出其强调要像“大扫除”一样扫除黑恶,各级政府更要自觉、主动、积极地甄别发现各种黑恶势力,依法打击处理,突出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全面性、主动性、扎实性和彻底性,体现出国家针对黑恶势力更具广度、深度的治理策略。

我们也发现,现在与以往最大不同的是本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是中央、国务院牵头发出的,整合了多部门力量开展。并明确要求扫黑除恶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这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本次扫黑除恶工作史无前例的重视;更可以有效协调各方面、各部门资源,打破部门壁垒,统一行动,实现对黑恶势力的社会综合治理。

新形势下,黑恶势力也出现了新的面貌,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要彻底扫除这些毒瘤,笔者认为需要做好这样几点,一是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二是要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三是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和预防黑恶势力的滋生发展。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清除黑恶势力,根除其蔓延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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