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或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我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的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繫國家統一的基礎。保護和利用好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在2018年全國兩會"部長通道"上,文化部部長雒樹剛表示,全國文化遺產家底已基本摸清,其中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87萬項。至今,我國已有39項非遺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位列世界第一。近些年,國家層面也極力加大了非遺的保護和傳承力度。

2001年,中國積極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申報第一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項目,"非遺"正式進入大眾的視野。我國於2004年8月28日批准加入《公約》。中國國務院辦公廳2005年3月發佈的《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確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表述。為了履行《公約》義務,我國立法機關已於2006年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立法程序。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並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518項。2008年6月14 日,國務院又發佈了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0項)和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7項)。2011年5月23日,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91項)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64項),第一、第二、第三批共收錄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1,530項。

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國家自2008年起,補助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2016年起提高至每人每年2萬元;累計支持對571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搶救性記錄。2015年,文化部啟動300名年滿70週歲以上及不滿70週歲但體弱多病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作,要求利用視頻採集、錄音、拍照、文字記錄等技術手段,全面系統記錄傳承人掌握的非遺知識和精湛技藝,為後人留下寶貴資料。體現了國家對於非物質文化的高度重視。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文化的精華,民族智慧的象徵和民族精神的結晶。其重要性不言而欲,而現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卻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同時如何處理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矛盾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保護意識不強,工作進度不大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全國人民的大事,然而因為我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制度、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盲點。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不作為或者慢作為,或者本地居民主動破壞,遊客破壞等現象發生時,沒有相應的制度對其進行處罰。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功利性嚴重

近年來,各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被提上了日程,但是卻出現了較強的功利性。首先,各地出現哄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幾個省、城市或地區紛紛搶奪某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例如,牛郎織女故事、梁祝故里傳說等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都出現了被搶奪的現象。其次,有些地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過度,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變成了一種賣點,改變了原生態內涵。例如,某些地區特定的生活習俗,如裸浴、裸體拉縴等被濫用成表演,目的是迎合遊客口味的需要,這有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

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保護力度不足,缺乏有效支撐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雖然已經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因為各種原因落實力度不佳。例如,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建築類文化遺產規定著誰居住誰保護的原則,但是普通大眾的接受程度卻不怎麼高。一方面,政府缺乏經費來進行有效保護,另一方面也沒有出臺有力措施進行支持。這樣一來,很多非物質文化一邊被破壞著,一邊又被政府大力地喊著加強保護,這種矛盾嚴重阻礙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當下的非遺保護我們應如何做

非物質文化遺產,最重要的藝術觀念的傳承

非物質文化遺產,並不僅僅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它背後承載的是一個民族的經歷、知識、觀念、價值、情感、信仰,一個小小的項目背後引申的是深厚的歷史和文化。所以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一定要從民族的生產生活、生存衍變上來看待,最關鍵的是要從文化層面來理解。非遺的意義是對人的意義,經濟要發展,社會要發展,時代要變遷,最後發展的格局、發展的根本是要把人豐富起來,是要使人的綜合屬性、人的綜合境界、人的情懷、人的品質得到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使人更聰明,更有智慧,更懂得價值取捨,更有高尚的情操和情感,更有正確的信仰和靈魂,這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人的最終的意義。藝術形式、技藝要非常好,但它的文化觀念最重要。

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加強政府主導作用,提高全社會參與意識

非遺的生長重在激發自身的活力,但其存在形式多是分散的、民間性的,其自我保護的能力十分有限。特別是隨著它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的喪失或改變,靠其自身的能力會有自生自滅的危險。因此,實施非遺保護工程必須堅持政府主導,專家與群眾參與的原則,三者應相互補充、有機配合,最終形成一種良性發展模式。其中,政府承擔著非遺保護與開發的倡導、組織和領導工作,發揮著總攬全局、把握方向和創新體制機制等方面作用;專家學者主要從事理論研究、教育、宣傳等活動;群眾則是非遺保護與開發的主體和具體參與者。要注意發揮政府與專家及群眾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使他們相得益彰,共同擔負起推進非遺工作的職責。

合理引入旅遊市場機制,擴大非遺保護與開發的空間

旅遊市場的文化屬性為非遺的保留提供了機會、動力和場所,因此成為全球化時代非遺保護的一種現實選擇模式,但同時旅遊產業的利潤屬性又會破壞非遺的自然生態。因此,在引入旅遊市場機制時,既要防止盲目無序的,甚至是破壞性的開發,又要防止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急功近利、竭澤而漁的做法。應特別注意旅遊市場的健康合理發展,著眼長遠,合理利用,在擴大非遺保護與開發的空間的同時,保護好非遺資源的文化生態環境,使其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非物質遺產保護要重視人才保護與培養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涉及面廣,人才素質非常高。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形成一支與非遺保護制度和機制相適應的研究人才隊伍是當務之急。一方面要尊重人才規律,建立科學的非遺研究人才培養與管理體系,另一方面要規範學科建設,實現非遺研究人才的專業化和職業化。非遺保護的關鍵是確保非遺在當下的生命力,非遺傳承人掌握並承載著非遺的核心知識和精湛技藝,也肩負著傳承技藝、培養後繼人才的重要使命。隨著社會發展和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往"師帶徒"的傳承方式已不能完全適應非遺傳承保護的需要,將傳承納入現代教育體制,培養兼具一定理論知識與高超技藝的新時代傳承人,是時代發展對非遺人才培養的迫切需求。

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在數字化時代,散落在民間的非遺以及傳承人有了更多的呈現形式,也讓非遺傳承與保護更加立體和多元。2017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騰訊和敦煌研究院宣佈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並啟動"數字絲路"計劃,從2018年起,雙方將通過遊戲、動漫、旅遊、音樂、雲、AR/VR技術等六大維度展開合作,深入推進,保護、傳承、活化敦煌的傳統文化。這是互聯網時代活化遺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嘗試。在新媒體傳播的槓桿撬動作用下,傳統文化走下神壇,日益受到以青年為主體的近8億網民的歡迎,成為一種潮流和當下獨特的文化現象,也為傳統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發提供了一種新思路。

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然而,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依然需要在於傳承人互動的基礎上,文化遺產保護,文化是精髓,因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無論以何種方式開展,非遺擁有者和傳承人都應該是其中的主體。非遺擁有者和傳承者對數字化技術的掌握雖然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但只有他們真正接受了數字化技術,並自覺把其融入到自己的非遺實踐中,數字化技術才能真正實現從外在技術向內在技術的轉化,才能成為非遺自身的一部分。外來者運用數字化技術參與非遺的存儲、宣傳、研究、利用,也只有通過非遺擁有者和傳承人的認可才能發揮保護非遺的作用,也才能避免數字化技術對非遺文化內涵的碎片化、雷同化傷害。

文化旅遊|新時代下的非遺文化要更注重“活力”開發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文化的精華,民族智慧的象徵和民族精神的結晶。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世界文化發生了巨大的碰撞與交流,這對於國內傳統文化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在這種環境背景下,我們更應該沿襲中國優秀文化,弘揚民族精神,將中國的悠久文化加以傳承傳播發揚光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