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住人的老房子,政府是否可以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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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闲着的破旧房子太多了,年高的逐年减少,年轻的都离村进城安家,由此造成空心村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这个问题当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依法解决,依我之见政府有权收回开垦土地,囯家对土地所有权始终没变,农民所建房屋均属小产权仅有经营和使用权,如户主长期不使用又不修善经营,房屋现状又是破损不堪,政府就当收回。农村房屋不同城镇房屋属商品房,而农村建房只是政府一个批示而建的不享有所有权,只有居住权。


百川王占功


农村不住人的老房子,政府是否可以收回?这个问题是当前一个热点,现在各地推进宅基地改革,怎么把多余的、不用的宅基地清理出来,再把宅基地集中利用,统一规划建设,或者实行宅基地复垦,为当地建设用地腾出指标,所以各地都比较热衷推进此事,当然也是为了土地资源的集中利用,避免浪费。

首先,要搞清楚主体,要收回只能是村集体来收,因为房子占用的是集体无偿或者福利配给的宅基地。

其次,集体要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举家多年前已经迁入城镇,老房子多年已不居住,这个可以收。不过,为了鼓励农民进城落户,这几年的政策明确要保留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另外一种情况是一户多宅,有的人已经申请盖了新的房子,旧的房子也还占着,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理应收回。


第三,需要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可以收回,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政府如果要收回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必须对房屋进行一定补偿。笔者老家所在的村,去年已经拆了20多个老房子,每个给了5000元的补偿,宅基地则收回集体,另作他用。


农人爱农地



其次,现在农村正在进行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大部分农村的房屋属于确权登记,而每个村总有一小部分宅基地属于无主产权,遇到上面的情况可以村集体无偿收回,如果遇到下面情况,村集体就不可以无偿收回,①,房屋长期不住人,属于危房状态下,既不管理,也不使用,但有继承人;②,房屋长期不住人,在城市有固定的工作,有固定的收入,有稳定的居往地,农村的房屋属于长期闲置状态下;上面这两种情况村集体没有权力无偿收回,具体事情具体解决,现在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出了相应的政策,无主产权的,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宅基地面积用于壮大村集体势力,有主产权的,但不使用,村集体与农户按政策协商解决,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有偿解决,有些地方一户补偿三万,有些地方一户补偿五千,拆老房子,消除事故隐患,振兴乡村文化,复耕土地,土地归农户使用,具体情况看当地政策规定。


最后,农村老房子的拆迁,必须按政策推行,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不能一刀切,一切政策既要合乎农村发展的需要,又要合乎农村的乡亲民意,振兴乡村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民富国强才是最重要的!


橄榄剑社会


农村老房子的闲置问题,是目前在很多农村地区比较广泛存在的一个问题,造成了土地很大的浪费,一些破旧的房屋,也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旧房危房的处理也是农村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政府可不可以直接收回呢?我们来逐一分析讨论!

1、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农村土地的处理及宅基地的处理应该是由集体为主体,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处理,政府可不可以直接回收,友友们在这里就能理会得到!

2、宅基地上有老旧房屋的,如果无人认领,即无主的老旧房屋,应该是由集体负责牵头处理,查找拥有人,如果确实无人认领,由集体按规定直接予以回收处理!

3、宅基地上的老旧房屋,如果是有拥有人的,一般情况是不能直接收回的,房屋毕定是属于人家的财产,这种情况按我们这边的处理方法是给予一定的补贴,由集体进行回收复垦等处理!


4、光有宅基地没有房屋的,只要建筑物消失,如果不办理审核批准手续,是不能再在上面建房的,是应该复垦等处理的,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由自己作复垦等处理,如果不是且也不属于别人的承包地,应该由集体回收处理!

最后再次强调一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有权对土地作出处理的,应该是集体,而不是政府主导,当然,政府也是要发挥作用的,应该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指导作用吧!


搬起石头砸


政府无偿收回是不可以的,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即使空着不用,你以有这个权利空着,不能说今天空着就说明天没用,现在农村青壮年人大都在外打工,等打不了工时回来在老房子养点鸡鸭自己亨用未尝不可,再说农村房地基以后不会增值吗?就目前国家如修高速公路或其它建设需拆你房子不都得给补尝吗?目前国家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农村有一部分人到城里买了房,条件附合的还给一套基本叫免费的廉租房,所以农村空房确实多了,但国鼓励你进城买房的同时为何还允许你保留农村房子,应该说,国家不太可能无偿收回你的房子,即使说收回,你以是可以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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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村户口,宅基地是你的,又符合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并且有宅基地使用证明,那么就是老房子也不会随便收回的,这是土地使用法规定的。政府部门会催促你旧房改造,并且还能够申请旧房改造补贴。如果老房子不符合政策规定,说不准会被收回的。


火起来才是硬道理


农村不住人的老房子,村里干部最明白这房子属于谁的,决不会按无主房盲目收回的。按照现在宅基地方规定有以下情况予以收回。

一、村供养五保户去世,房子由村集体收回;

二、户口迁移他处为非集体组织成员,房子坍塌不能再建,宅基地应由村集体收回;

三、违法占地建房,恢复原貌,强占地段收回;

三、村民市里买房,有意将宅基地房有偿转让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村集体同意并做中备案;

四、有两套以上宅基地,房屋破旧,不想再建,这种情况尊重当事人意见进行货币置换或无偿收回。

除以上情况,我没想到有那些情况能够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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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权力的,农村不是重点,重点是城镇房子,城镇如有不住人的老房子,说明债务有无责任,无还债能力。可以调查清楚,在决定,否则债务重,逃跑的人就多了,也会造成社会动荡不安,犯法的就多了,农村那看是什么情况,由村委会负责,有人禁止,无人也要找到原主再决定,独自做主要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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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不同,政策可能不同吧,我们这边看房子,政府还没有回收的,都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买卖,现在农村越来越多闲置空房了,好像真没有啥利用价值。


水产人蟹多多啊


老房子是在外漂泊游子的根,是梦里的老家,是回味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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