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中區檢察院起訴7名「套路貸」惡勢力嫌犯

重慶渝中區檢察院起訴7名“套路貸”惡勢力嫌犯

近日,重慶市渝中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劉某、王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劉某、王某於2017年初在重慶市渝中區租用高檔寫字樓作為據點,先後糾集畢某、孫某、郭某、傅某等多人參與,逐步形成專門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團伙為達到來錢快、風險小的目的,在前期會進行嚴格“考察”,只挑選那些急需資金週轉且有資產抵押的客戶。在通過所謂“考察”後,以保證金、行業規矩等為由,分別誘騙或脅迫被害人邱某等4人簽訂陰陽借款合同、虛假房屋租賃合同等明顯不利的各類合同。在形成資金走賬流水後,被害人往往只能收到遠低於合同資金數目的貸款。隨後,該團伙又通過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強立債權、虛增債務,並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向被害人強行索取虛高借款、違約金,一環扣一環地形成“套路貸”,進而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為規避打擊,該犯罪團伙在向被害人索要債務時,使用尾隨、上門蹲守、到單位找麻煩、散佈裸照詆譭名譽等“軟暴力”進行滋擾、糾纏及恐嚇,給被害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嚴重影響到他們的工作生活。

2017年7月18日,被害人葉某向劉某與王某開設的借貸公司辦理貸款。在葉某簽訂6.3萬元的借款合同後,該犯罪團伙以交納“保證金”為由當場扣除3.5萬元。後因葉某無力還款,該犯罪團伙又逼迫葉某從其他貸款公司借款9.6萬元填平債務,資金到達葉某賬戶後即被他們瓜分。

在辦案過程中,渝中區檢察院指派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同時,及時組織召開檢察官聯席會,就該案事實、證據標準、法律適用進行研討。近日,經嚴格審查證據,該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劉某、王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日報 李立峰 陳天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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