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老人銀行內要取款10萬,民警阻攔竟被「拳腳相向」

武漢晚報9月27日訊(記者姚傳龍 通訊員孫遜)9月26日,武昌區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民警孫維斌接到東湖路上一家銀行求助。銀行內,78歲老人何翠玲在中年男子的陪伴下要求取款10萬元,然而在取款過程中,老人對於錢款用途閃爍其詞,中年人也只在遠處觀望老人。

78歲老人銀行內要取款10萬,民警阻攔竟被“拳腳相向”

異常的情況引起了銀行工作人員和孫維斌的警覺,銀行工作人員對老人進行勸阻,孫維斌駕車趕往銀行。

在孫維斌看來,老人一次性取款10萬元,資金流向與家人是否知曉都應該瞭解清楚,避免資金安全受到威脅,這是一次常規的資金安全檢查與反詐騙宣傳。55歲的孫維斌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趕到現場後,老人竟對自己拳腳相向,自己為了避免老人受傷,只能站在現場。

10萬元用途不明 銀行工作人員向民警求助

26日下午3時許,銀行內,何翠玲來到這裡,陪同她前來的是一名中年男子,從外貌上看,男子已過而立之年。

大堂經理黃欣正在銀行大堂,求助電話也是由他撥打。老人一進入銀行,黃欣和同事就格外留心。在武昌區,武昌區公安分局為了防止電信詐騙保護人民財產,對於每一名年齡超過60歲的老人在進入銀行匯款時,都會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告知轄區派出所民警,民警核實無問題後,老人可以進行匯款。

“老人走到櫃檯,要求取款,按道理取款是不需要與民警聯繫的,但是老人的取款額達到10萬元。”櫃面工作人員還注意到,在詢問老人取款用途和中年男子身份時,但是老人回應前後不一。“老人先說需要治療,後說要購買保健品;對於中年男子身份則表示是自己的侄兒,隨後又稱其為熟人。”為此,黃欣建議老人聯繫家人,確認取款的資金流向是否安全。

隨後,黃欣和同事分別與老人和中年男子溝通並向孫維斌求助。

老人為取款對民警“拳腳相向”

在孫維斌到達銀行前,中年男子離開。孫維斌趕到現場時,老人依然要求完成取款。

“我是警察,您別急,您取錢的目的是什麼,中年男子和您是什麼關係?”面對老人,孫維斌總是首先拉近兩人關係,方便工作開展。對此,老人的回答依然前後不一。

在銀行,孫維斌查看老人的身份證,瞭解其個人信息,獲知了老人家人的聯繫方式。“10萬元是您大半輩子攢下的,一定要確認安全。”孫維斌提出希望和老人子女取得聯繫。

對此,老人提出反對,表示錢款屬於自己,不需要經過子女同意。為了避免老人遭遇詐騙,孫維斌與老人一名子女趙毅聯繫,趙毅接聽電話後,立即建議民警暫停母親的10萬元取款。

趙毅介紹,事發前,有人與母親何翠玲成為微信好友介紹金融業務,母親動心,希望藉此金融業務獲取不菲收益。26日,有人陪同母親從漢正街來到武昌區東湖路取款,母親未向家人說明此事。“母親自認不會受騙,告知孫維斌即使受騙也心甘情願,但是作為子女我們還是希望進一步瞭解金融業務,確保資金安全。”趙毅當即趕往銀行。

當聽到孫維斌與孩子通話,老人被激怒,她首先踢打孫維斌2腳,接著用拳頭擊打孫維斌身體2次。為了避免老人受傷,孫維斌沒有移動身體。

隨後,老人要求離開銀行。為了避免老人情緒激動,孫維斌與趙毅等家人溝通後,趙毅家人謊稱趙毅在家有意外,讓老人儘快回家。老人一直心疼趙毅,聞訊後迅速回家。

目前,武昌警方已就老人是否受騙展開調查。

“作為民警有義務有責任幫群眾攔截損失”

“感謝孫維斌,他認真負責,我要代母親對民警道歉。”9月26日,聽聞老人在銀行內的衝動之舉後,趙毅找到孫維斌表達感謝。

9月26日,記者聯繫上孫維斌,對於老人的“拳腳相向”,孫維斌微微一笑。“老人年事已高,沒覺得太疼,但是能夠提醒老人注意安全資金流向,工作還是很有意義的。”孫維斌說,非法集資和電信詐騙威脅人們尤其是老人的財產安全,為此,只要在銀行內有老人資金異常,作為民警,有義務有責任前往調查,攔截損失。

對於為何警覺老人錢款去向,孫維斌解釋,在與老人溝通中,老人稱金融業務有不菲回報,類似於高息攬存。所謂高息攬存是指,用高額利息回報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孫維斌舉出一個案例。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馬某擔任武漢一家胸科醫院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後以該醫院需要資金為由,通過下發公司文件,承諾支付2%至6%不等月息、轉讓股權等方式,向本單位員工萬某等24人吸收資金共計224.1萬元,向社會單位及個人李某等15人(單位)吸收資金共計5694萬元,總計吸收資金5918萬元。至案發,上述資金本金仍未歸還,馬某後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後認為,馬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刑4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武昌警方提醒,市民存款還是應該到正規金融機構辦理,切莫貪圖所謂的高收益,高息攬存很誘人,但造成公眾資金損失的情形時有發生。 (為保護個人隱私,文中黃欣、趙毅與何翠玲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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