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邪教藉助新媒體傳播的新常態

據中國反邪教網報道,由於使用手機微信轉發、傳播“法輪功”音視頻、文字資料,日前,貴州省黔東南州凱里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被告人董某依法作出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事實上,從中國反邪教網公佈的宣判案例來看,藉助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傳播邪教的類似判決案例還有很多很多,由此不難發現,藉助網絡新媒體傳播邪教,已成為不少邪教及類邪教的主流傳播渠道。

警惕邪教藉助新媒體傳播的新常態

資料圖

毫無疑問,當今我們已經步入智能手機的時代,互聯網對社會和人們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也給我們的生活、學習與工作帶來了數不勝數的好處和幫助。但事物的存在和發展總是有兩面性的,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它在給我們提供交流便利的同時,也容易附帶一此負面影響,而邪教就是危害的一種。

隨著法律治理邪教的常態化,邪教組織的活動也由公開轉入地下,尤其是網絡的隱蔽性、虛擬性、隨意性也帶來不少的負面效果,更容易為邪教傳播所利用。從近段時間中國反邪教網公佈的案例來看,不少邪教及類邪教都會利用微信、APP、網站、論壇等互聯網新興媒體平臺推送信息,藉機散佈邪教理論,引誘年輕一代群體的關注。比如,近期曝光的比寧夏西吉縣的“門徒會”邪教就利用“茄子快傳”等手機軟件傳送“靈歌”等非法音、視頻及圖片,信息傳播速度快捷,對社會的危害性很大。再比如,“法輪功”邪教則不但通過在境外建立的一系列邪教網站發佈指令,還利用新媒體手段開發了手機版的邪教網站,加快了邪教信息傳播的速度,也加大了相關管理部門封閉和管控的難度。

更令人憂慮的是,以微博、微信、APP等信息傳播平臺為代表的“自媒體”成為“新媒體”的進最新表現形式,帶動信息傳播進入到一個“人人皆媒”的時代,任何人都是信息的傳播者,任何人都可能是網絡輿情的爆發點。邪教組織隨時隨地可能通過“自媒體”“快閃”發佈一條宣傳信息,或者煽動某一非法行動,然後迅速消失。這傳統意義上的邪教防範和控制手段可能幾乎不能跟上這種變化的節奏。尤其是邪教在藉助網絡新媒體傳播過程中,將發展對象指向青年學生,將觸角伸向高等院校,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滲透和侵擾,干擾和影響青年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形成,危害不小。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革新,以移動通訊技術為支撐的新媒體還會飛速發展,網絡新媒體傳播邪教的現象並不能從源頭上斬斷,這些都給反邪教工作帶來嚴峻挑戰。反邪教工作需要我們每個人的主動參與,所以,我們要在思想上引起足夠的重視,如果發現網絡媒體傳播含有宣揚邪教內容的信息,我們及時向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中心進行舉報,或者直接報警,切斷邪教在網上傳播路徑,還網絡環境一方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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