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權第一案——打破中國幾千年女子無權繼承遺產的桎梏

盛宣懷家族是近代上海灘最大的豪門顯貴,盛宣懷(1844年~1916年)出身於官宦家庭,一生亦官亦商,“紅頂商人”胡雪巖也被其擊敗鬥垮。尤其是自1872年開始,陸續創造了中國洋務史上的十一個“第一”(第一個民用航運企業、第一家銀行、第一家電報公司、第一家鋼鐵聯合企業等)。被後人譽為“中國近代企業的開拓者”、“中國早期工業之父”等。

1911年清朝覆亡時,盛宣懷的鉅額家產確實難以精確計算,富可敵國,和滿清末年的豪門大戶一樣,盛宣懷妻妾成群,其中,最著名者為繼室大夫人莊氏和刁、劉、柳三妾。繼室莊氏出生於常州大戶人家,是狀元之後。因兒子盛恩頤出世轉為正室得到大夫人的名分。在1900年生下女兒盛愛頤,排行第七。
中國女權第一案——打破中國幾千年女子無權繼承遺產的桎梏

1916年4月27日,“清末首富”盛宣懷去世,莊氏德華執掌了整個家業。盛宣懷去世之前,他自己都不清楚究竟有多少財產,但曾有立遺囑,將其遺產的一半拿出來建立“愚齋義莊”救濟盛氏家族貧苦人家並從事社會慈善事業。遺囑執行監督人是李鴻章的長子李經方。莊夫人善於理財,治家精明過人,掌管家業11年,儘管三個敗家兒子一人一杆煙槍,但在莊夫人坐鎮下,盛世豪門所管理經營的產業,一切尚無大礙。

1927年秋天,盛公館“掌舵人”莊夫人突然患病去世,盛宣懷的子女八兒八女中老大、老二、老三均已去世,老六老八從小夭折,於是,大家趕緊把老四盛恩頤找來主事。如果按照規矩——將盛家的財產一分為二,一半歸盛家五房子孫分析,另一半歸盛氏愚齋義莊。大家都按章辦事,相安無事,就不會節外生枝。
中國女權第一案——打破中國幾千年女子無權繼承遺產的桎梏

1927年11月,盛老四和盛氏愚齋義莊的一個董事狄巽公,具狀向上海臨時法院提出要求,要求將早已劃規愚齋義莊的屬於慈善基金會的那部分,提出了由盛氏五房男丁分掉,把尚在閨閣未嫁的七小姐盛愛頤和八小姐盛方頤排除在外。盛老四的這一舉動在家族內部引起了軒然大波。尤其是七小姐盛愛頤非常不服氣。

1928年6月,盛愛頤把他的三個哥哥和兩侄兒告上法庭,《申報》對此案進行了詳細的追蹤報道,盛氏官司即刻引起轟動,家喻戶曉。並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因為按照中國傳統的大家族析產的辦法,女子的確是沒有財產繼承權的,民國後講男女平等,雖然在政府法律條文上已經明確女子也有繼承權。但還沒有真正實行起來,這是民國以來第一例女權案,其社會意義,就遠遠超出了盛氏家庭內部的矛盾。
中國女權第一案——打破中國幾千年女子無權繼承遺產的桎梏

此案一見報,盛愛頤在道義上就獲得了宋家姐妹(宋靄齡、宋慶齡)的支援,聘請了陸鴻儀、莊曾笏兩位律師出庭,據理力爭。1928年9月5日,租界臨時法院開庭,上海市民為之轟動,法律界也極為重視,許多名律師到庭旁聽。一個月後,法院的判決書裁定:盛愛頤擁有與他的兄弟和侄子一樣的權利,將義莊財產分為七份,盛愛頤應得其中一份,計白銀50萬兩,此後八小姐同樣取得其中一份白銀50萬兩。

盛愛頤打勝了這場官司,拿到了自己應有的份額,儘管付出了高昂的律師費,但這畢竟是一場有重要社會意義的官司,從此女性的財產繼承權問題就有了榜樣。1932年,盛愛頤在上海市靜安寺附近,用遺產官司贏得的50萬輛銀元,建造了一座美式風格的“百樂門舞廳”,樓高六層,迄今成為歷史文物性的著名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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