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贵州铜仁特大制毒案一审宣判:2人死刑2人死缓3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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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贵州铜仁特大制毒案一审宣判:2人死刑2人死缓3人无期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铜仁市特大制毒案公开宣判,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龚某辉、张某源2人死刑;龚某泉、曾某祥2人死缓,杨某勇、杨某、曾某懂3人无期徒刑,其他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不等的刑罚,对所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据贵州警方介绍,此案是近年来在贵州省内一次性缴获毒品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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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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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6年12月16日,广东惠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一伙惠州籍男子准备前往外省制造毒品氯胺酮。获此情况后,惠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主动作为,迅速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工作。经分析,警方发现该团伙由龚某辉、陈某生等人出资筹划,张某源、杨某勇等人负责组织,预谋在贵州省铜仁市制造毒品氯胺酮。由于案件涉及外省市,惠州警方立即将案情层报给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公安部禁毒局,并在上级禁毒部门的指挥协调下,将案情通报给贵州铜仁警方。

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禁毒局决定成立专案组,由黔粤两地公安机关联合办案,确保将这个毒品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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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2017年1月9日,惠州、铜仁两地警方通过合力工作初步断定,该制毒团伙于11日生产出毒品氯胺酮并试图转运。为防止氯胺酮流入社会,公安部禁毒局果断决定于11日凌晨开展案件统一收网行动。

11日5时,在公安部禁毒局统一指挥下,惠州、铜仁两地警方同时行动,惠州战场抓获幕后出资组织人员2人;铜仁战场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位于铜仁市石阡县石固乡龙塘村干坝组的制毒窝点1个,缴获氯胺酮成品450公斤及制毒辅料、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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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禁毒

制作 | 微小航

审核 | 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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