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都知道
其实有关滴滴涉嫌垄断的说法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但为何一直没有受到公开呢?想必这家公司还是有点实力的!
2015年,滴滴和快的打车宣布战略合并,一年后,滴滴再次与优步中国进行业务合并。从这一刻起,滴滴占据了网约车9成以上的市场,开始独霸天下。
其实从滴滴合并优步以后,商务部就已经展开了调查,理由是:两家公司合并没有向其申报,将展开反垄断调查。
只是这两年的调查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论,或者说并没有向大众公开。直到2018年9月27日,在10个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驻滴滴以后,交通部才公开提出了滴滴等平台涉嫌垄断的说法!
对于交通部提出的问题,滴滴公司并没有明确性的回复,仅仅表示: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我们深知自己无法满足数亿老百姓出行的需求,并欢迎更多的企业能投身到网约车行业,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出行服务。
从滴滴的说法可以看出,与之前网上建议清退不合规网约车一样,对于此次涉嫌垄断,它的说法依旧是模棱两可,从不回应大众最关注的话题,专挑次要的来说。这更加证明,滴滴还是不愿意放弃或者分解现有的市场!
不过从滴滴的角度来看也是没问题的,商人都是把利益放在第一位,毕竟前期投入了那么多的资金,不想收回来是不可能的。谁也不想做亏本的买卖!
而从老百姓这一块来说,我们更希望这个市场上能有更多的竞争,这样才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实质性的优惠。美团已经是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至于其他的比如神州、首汽、曹操,更加无力撼动滴滴的地位!目前来说,滴滴依旧是这个行业的龙头老大。
来自南京高淳
9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前期派驻滴滴出行的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滴滴出行在运营安全管理、产品合规性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并且涉嫌行业垄断。
根据市场调查机构,滴滴出行的市场份额近三分之二,而排名第二的首汽约车还不到一成,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为在市场上占据支配地位。
前些年,移动互联网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变化的机会,滴滴出行就是抓住了衣食出行需求中一个方面开始创业,短短八年时间快速成长,这期间打败了对手快的打车,还有网络约车鼻祖优步,成为中国市场的统治者。
现在,一方面应该保护新的经济形态,滴滴出行在优化社会资源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即方便了大家的出行,也提供了很多就业机会。
另外一方面也要加强引导,帮助这家年轻的企业强化社会责任管理,因为出行涉及到民生,而且也不能通过简单的加价进行运力调配。最后非常赞同交通运输部的意见,引入市场新的竞争者,但很难,滴滴出行可是几百亿资本堆积起来的。
震长
首先我认为滴滴平台被交通部定性为“涉嫌行业垄断”的问题不大。尽管网约车行业除了滴滴之外,还有易到、神州等,但其它几家的市场份额非常小,大部分城市都很难看到。只有滴滴的网约车遍布全国各地,到哪儿都可以找到。
其次,现在的滴滴平台是2016年8月1日由滴滴和优步合并而来的,而更早的滴滴又是在2015年2月14日由滴滴打车和快滴打车合并而来的。可以看到滴滴从发展到至今走的就是合并整合的道路,不断地吞食竞争对手,最终拿下了全国大部分网约车的市场份额。
根据媒体在2017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与优步合并之后的滴滴出行一家独大,在专车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超过 90%。易到、神州专车等平台的份额加起来还不到10%。而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可被认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所以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滴滴在网约车市场是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事实上在2015年滴滴合并快滴的时候,这种行为已经是涉嫌垄断了。不过由于当时《反垄断法》刚刚颁布没几年,实际的案例也并不多,因此并没有对滴滴和快滴的合并产生约束。
另外《反垄断法》里也提到了,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并不一定违法,只有当被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了,才算是违反了《反垄断法》。
当然,如果把网约车行业和整个出租车市场视为一个整体,那么滴滴就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了,因为目前大街上主流的出租车等运营车辆并不属于滴滴。因此“网约车”该如何定性,也是判断滴滴是否垄断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交通部以及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给滴滴的定性只是“涉嫌行业垄断”,下一步应该就是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比如落实各地区关于网约车的管理办法,加强网约车安全运营保障机制等,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
另一方面,对于垄断企业需要用到行政力量进行管理和约束之外,最好的办法还是让行业内部出现一个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让网约车企业自觉地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网约车行业进入良性发展。
猫眼看数码
滴滴其实已经不是涉嫌垄断了,就是实实在在的垄断!
从滴滴的规模来看,已经是事实上的垄断
自从滴滴兼并了快的、Uber中国以后,从市场份额来看,截止2017年底,滴滴的市场份额来到了63%,而其他所有的企业的市场份额加起来只有37%,这其中排名第二的首约汽车市场份额8.5%,紧随其后的是神州专车7.2%,易到用车5.1%,曹操专车3.9%,可以说从份额占比来说,排在后面的基本上对滴滴没有市场威胁了。后起之秀美团目前只在部分城市开展了业务,即使家大业大也很难对滴滴造成威胁。
从市场渗透率来看,滴滴目前的渗透率高达12%,排在第二的神州专车只有1.37%,而易到、曹操专车、首约汽车加起来渗透率还不到1%,跟滴滴是数量级的差别。从活跃用户来讲,滴滴目前的月活跃用户数量高达7100万,神州专车260万,易到用车、曹操专车、首约汽车都是百万级,可以说差距依然是数量级的差别,而在更可怕的日活数据上,滴滴更是以两个数量级的优势碾压其他平台,目前滴滴的日活1300万量级,而首约、易到、神州这些企业的日活都只有20万、10万的量级,当然不再一个级别。
从业务范围来讲,滴滴覆盖了快车、专车、顺风车、出租车等等众多业务,而其他企业比如神州专车就只涉足专车领域,业务范围滴滴也更广,所以滴滴其实已经是事实上的垄断了网约车行业。
垄断以后引发的一些列问题,急需解决
垄断以后,问题就出现了,价格高、对司机扣点抽高,打着充分利用资源的幌子大规模推广对于滴滴盈利非常有优势的站点拼车,最严重的还是持续不断的滴滴顺风车事件,司机打人、把乘客撂在高架上,多次发生滴滴顺风车司机奸杀女乘客等等一些列问题都出来了,而且问题的关键是一直没有找到令公众信服的解决办法。
滴滴到目前为止犯了两个大错,第一是司机、乘客都没有服务好,第二是至今没有接受公关机关的直接监管。当然这背后有什么商业原因也许细节不清楚,但最终不就是一个落脚点么:钱!
滴滴需要更加开发,需要有人来分一下滴滴碗里的饭菜了,不然太容易出事情了。
EmacserVimer
9月27日,交通运输部第一次官方公开表示,滴滴涉嫌垄断。要我说,这个定型已经晚了很久了,滴滴早就已经垄断了。
2016年8月,Uber将其中国业务与滴滴合并以后,滴滴就再无对手。到现在为止,几乎全中国的大部分网约车司机都是滴滴的了,即使美团打车想要与其竞争,司机从何而来?用户从何而来?
从司机角度来说
滴滴早期,针对司机的抽成是20%,现在这个比例是逐年的上涨,到现在,最高的抽成已经高达40%。但,滴滴和出租车公司的性质相差无几,无非就是进行车辆的运营,但是,滴滴的抽成已经比普通的出租车公司高了非常非常多了。
根据一些资料和我于出租车司机的一些沟通了解,出租车都是缴纳固定的份子钱,一般情况下会占营业收入的大概25%-30%左右。但是,车辆是出租车公司的,司机只是缴纳一定的押金就可以上岗,出租车公司会负责车辆的保险费用,出租车司机只需要负责车辆的日常开销。
而滴滴的司机的,车辆是自己买的,保险要自己买,日常开销也是自己的,抽成还比出租车还高,以前是出租车司机想去开滴滴,现在开滴滴的想去开出租了。
再说针对用户吧
网约车确实方便,通过APP就可以叫到。
但是,随着网约车的越来越多,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一样会出现打车难的问题,有时候比打出租还痛苦,而且价格比出租还高出了很多。
这个价格是谁来制定的呢?
滴滴可以说是由市场来定价的,但其实还是有滴滴来定的。出租车涨价,还知道开个形式上的听证会,滴滴涨价,就默默涨了就行了。
如果说,这样还不叫垄断,那什么叫垄断?
会技术的葛大爷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垄断市场的条件有哪些:
1.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它控制着整个行业的全部供给。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和行业两个概念完全重合,行业中唯一的厂商是垄断厂商,而这个垄断厂商就代表了一个行业。
2.垄断厂商的产品没有十分近似的替代品,它与其他产品的替代弹性是非常低的。由于垄断厂商控制全部供给,且产品具有永久特色,所以垄断厂商是价格的决定者。
3.不许有新厂商进入,垄断厂商控制着市场周围的种种进入障碍,这些进入障碍有的是由于政府征收关税、颁发特许证,给予专利以及提供其他形式的保护而形成的,有的是对某些自然资源的控制而形成的,有的是因为某些行业需要巨额投资或者高精尖技术而形成的,等等。
那么,滴滴平台目前来说,在网约车市场确实没有太多强有力的竞争者,也基本上形成了行业的话语权,所以被交通部定性为涉嫌行业垄断,从某些方面来说,也可以说确实如此。
而滴滴的回应来看,也算是夹起尾巴了,表示接受交通部的意见和整改,其实也是属于没有办法的办法,同时对于滴滴回应欢迎更多的企业投入,说实话,现在行业格局基本已定的情况下,其他的企业想要进入行业,在行业内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门槛已经很高了,以美团为例,同为互联网行业大佬,美团切入网约车行业,也只是通过补贴占据了一小块市场,想要证明与滴滴抢占市场无疑又是一场烧钱之战,而且胜败还很难说,所以美团也只是把网约车市场作为战略补充,更不论其他的企业了,第一没有钱烧,第二没有用户基数挖掘,最多就是在一些细分行业或者区域市场有所突围,从根本上难以动摇滴滴根基,所以这句欢迎更多的企业投入也就是一句漂亮话而已。
其实作为用户来说,滴滴确实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程度的便利性,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是滴滴作为行业老大,在行业责任感等等很多方面有缺失也是存在的,作为用户,先生希望滴滴能在未来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不断创新为用户带来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滴滴越来越好的同时,也有更多是企业更多的服务能进入出行市场,为出行市场带来更多的获利,为用户带来更大的便捷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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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先生
交通运输部定性滴滴平台涉嫌行业垄断,也是也滴滴出行在网约车市场占据着极高的市场份额,规模巨大,用户数量多,基本上完成了对于网约车行业的统一,网约车份额高达90%以上。而其他的网约车玩家,比如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曹操专车,易到用车等占据的市场份额很小,而且自身还存在巨多的问题,也只有滴滴可以在全国有如此打的规模了,自然就被涉及到了垄断。
滴滴欢迎更多的企业投入,其实这些企业都是没有滴滴会烧钱,从网约车发展至今,滴滴烧钱大战很厉害,六年的时间在资本的助力下,滴滴迅速攻城略地扩大自己的规模,合并了快的,又吞并了优步中国,背后还有腾讯阿里等诸多公司最作为投资方,又有软银和红杉中国资本的投资,基本上互联网的大玩家们都在这里了。
如果更多的玩家进入这个行业,就意味着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就拿资金来说,顶级的投资机构或者公司或多或少都是滴滴的股东,腾讯阿里百度哪一个不是滴滴股东呢,VC,PE们也是一样,基本上有钱的投资机构们都进入了,没钱没资源的投资机构还进不去呢。
就是滴滴欢迎更多的企业投入,我觉得这些企业也是很困难的,在资金和资源技术上面都是比不上滴滴的,网约车这个市场只有烧钱才可以拿到更多的份额,大部分玩家都是玩不起的。即使滴滴欢迎更多企业投入,这些企业也是困难重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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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小车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交通部现在才将滴滴定性为垄断企业从时间节点上来说有点晚了,但至少是向前跨出了一步。
2年前,滴滴和并购优步时,商务部反垄断局曾就此表过态,称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依法进行调查。但是,从此再无下文,我们不得而知商务部最终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现在,既然交通部这次将滴滴定性为垄断,那后续我更想看到的是有何处罚措施,是否会正式启用反垄断法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就目前的新闻内容来看,交通部并不具备反垄断的处理权限,最终管辖是在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边。
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四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如果最终认定为垄断,那等待滴滴的就是整改,以及相应的惩处。目前就滴滴的情况来看,垄断法第四十七条比较适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滴滴对交通部对其垄断的定性虽做了回应,但典型的顾左右而言他,没有明确对垄断的定性做回应。
我想滴滴垄断是确认无疑的,不知道相关部门最终对滴滴会如何处理,印象中当前对互联网行业这块的垄断处罚还未有过先例。所以很想看看有相关部门如何来处理这种新鲜的垄断行为,简单的处罚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除非是惩罚性罚款,直接让其关门。此外,个人也希望网约车行业能有更充分的竞争,以及更合法合规的运营,让网约车这种新事物能更好的为我们普通百姓服务。
NB下载
定性滴滴的垄断行为是正确的。首先要定位出租车市场的范围。全国的甚至省级行政区出租车市场是笼统的,不是真正意义的运营市场。真正意义上的出租车运营市场应当在市级行政区。按照市场竞争状态的不同市场可划分为垄断市场、寡头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当前的滴滴快车几乎是全国性的垄断着市级出租车市场。其次,造成今天如此的局面,一方面与滴滴公司的初心不无关系,另一方面与管理部门的监管也有关系。
刘俊利
滴滴事件爆发至今,热度一直居高不下。这又回到一个基本问题上,以滴滴为代表的互联网+传统行业新模式,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
第一,毋容置疑,滴滴的出现,解决了以往出租车—乘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给人们带来了生活的便利。比如最近滴滴顺风车取消这段时间,确实存在打车不方便情况。从这个角度来看,类似滴滴新商业模式的革新,是应该值得赞赏的。
第二、任何技术、商业模式的革新,不仅仅带来生活便利性,还应该促进社会成本(如生活)的降低,这才是社会升级的方向。
滴滴早期通过补贴等低价方式,逐一击败其他竞争者,确立国内一家独大的地位,也一改之前讨好消费者的收费模式。
正如程维所说“滴滴打车价格确实相对前两年来说是提高了,大家之所以认为涨价,是因为以前的高补贴让用户产生“车费便宜”的错觉,补贴停掉之后,大家自然会觉得贵。”
但个人经历是,早期乘客只是单纯付乘车费,平台公司只向滴滴司机收取平台费用;但现在不然,平台公司不仅对滴滴司机收费,也对乘客收费。难道这也是补贴吗?
商业逐利,投资者想尽快收回资金,无可厚非,但如何看待利润,也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雷军曾经表示,小米硬件净利润不超过5%,如超过,将把超过部分返还给用户。
逐利更让利,利我也利他,这才是企业应具备的经营哲学。
第三,只要带来生活便利,促进社会成本较低,垄断与否并不重要。比如微信,虽然一家独大,但确实方便了工作、生活,带来社会成本较低;但滴滴的垄断不同,有种店大欺客感觉,涨价就涨价,爱乘不乘。
有时候在想,若铁路也如此涨价,会是什么光景?
总之,真诚希望,互联网打车行业多些市场搅局者,鲢鱼效应,还真是普遍现象。比如美团加入,希望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涉及民生的一些业务,还是自由竞争的好!
尤其在经营者“利他即是利我”思维、哲学缺乏情况下,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