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細思恐怖的故事

原文

長沙市中有二人牽一犬,較常犬稍大,前兩足趾,較犬趾爪長,後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絕不類犬,而遍體則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種小曲,無不按節。觀者如堵,爭施錢以求一曲,喧聞四野。

縣令荊公偶遇之,命役引歸,託以太夫人慾觀,將厚贈之。至則先令犬入內衙,訊之,顧犬曰:“汝人乎,犬乎?”

對曰:“我亦不自知為人為犬也。”

曰:”若何與偕?“

對曰:“我亦不自知也。”

這是一個細思恐怖的故事

因詰以二人平素所習業,曰:“我日則牽出就市,晚歸即納於桶,莫審其所為。一日,因雨未出,彼飼我於船上,得出桶,見二人啟箱,箱中有木人數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動,其船板下臥一老人於內,生死與否,我亦不知。”

荊公拘兩人鞫之,初不承認,玄命燒鐵針刺入鬼哭穴,極刑訊之,始言:“此犬乃用三歲孩子做成,先用藥爛其身上皮使盡脫,次用狗毛燒灰和藥敷之,內服以藥,使瘡平復,則體生犬毛而尾出,儼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獲利終身,不知殺小兒無限,乃成此犬。”

問木人何用,曰:“拐得兒令自擇木人,得跛者、瞎者、斷肢者,悉如狀以為之,令作丐求錢,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於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開,中實以草。問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幹之,為屑和藥彈人身,其人魂即來供役。覓數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溼,未能作屑,乃即敗露。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

荊公乃曳於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餓斃。

這一篇《唱歌犬》出自清代文學家袁枚撰寫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說集《子不語》,是仿照六朝志怪小說及《聊齋志異》而寫,文章大都言鬼神,談怪異,其中因果報應、荒誕迷信成分較多,部分篇章從偶然、獵奇的角度寫不怕鬼的故事。

譯文

話說故事發生在長沙,年代不詳。有兩個人經常帶著一條奇怪的狗表演賺錢,這狗會唱小曲,也會說話。但是這狗外形實在奇怪,“前兩足趾較犬趾爪長,後足如熊,有尾而小”,更瘮人的是“耳鼻皆如人”!

有一天,縣令荊公遇到了兩個牽狗賣藝的人,看了一會,縣令覺得……

縣令:你到底是不是人?

唱歌犬:我也分不清了。

縣令:和你一起那兩個人平時都幹嘛?

唱歌犬:他們白天帶我出門賣藝,晚上把我塞桶裡過夜,我也不知道他們都幹嘛。

縣令:……

唱歌犬:不過有一天我看見他們打開了一個箱子,箱子裡有好多木人。而且我們住的船上還有個老人躺著,不知死活。

縣令一聽,蹊蹺來了,把那兩人給我帶來!

經過一番審訊,兩人招供:他們原來就是人販子+假乞丐。

據兩人交代,唱歌犬“乃用三歲孩子做成。先用藥爛其身上皮,使盡脫;次用狗毛燒灰,和藥敷之;內服以藥,使瘡平復,則體生犬毛而尾出,儼然犬也。”

更狠的是,“此法十不得一活……不知殺小兒無限,乃成此犬。”

縣令又問,那木人是什麼?

人販子:我們拐到小孩後,讓他們自己選一個外形殘缺的木人。

怒火中燒的縣令繼續問:那老人呢?

人販子:那是張90歲以上的老人皮,裡面填的是草。這張人皮烘乾磨成粉就是最好的迷魂藥,我們把粉撒到誰身上誰就得聽話。

說著說著,人販子居然還煽了一下情:這人皮我們找了幾十年沒找到合適的,剛搞到一張就被抓了,命不好啊,快殺了我們吧!

最後,兩名人販子被判死刑,倒黴的唱歌犬也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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