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丁志傑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開庭


保定市:丁志傑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開庭

2018年9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丁志傑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該案由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梁紅繼擔任審判長,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傅君佳出庭支持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被告人丁志傑等27人及各自的辯護人均到庭參加訴訟。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以來,被告人丁志傑利用其家族勢力、影響力及經濟基礎,逐漸形成了以丁志傑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張寶、呂宏偉、張智勇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詐騙、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取利益、欺壓、殘害群眾,嚴重擾亂和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公訴機關提請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搶劫罪等罪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丁志傑等27名被告人及其各自的辯護人分別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均充分發表了意見,各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

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群眾六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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