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付停车费还打人,收费员倒地住院,被怒斥阴谋碰瓷

现在很多家庭用上了小汽车,但随之而来的停车难问题也确实让人头痛,特别是一些小县城更是车位难求。近日,一起因停车引起的身体健康权纠纷案在安康岚皋审理终结,也给人们提出了很多警示。

男子拒付停车费还打人,收费员倒地住院,被怒斥阴谋碰瓷

许某是岚皋县某物业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停车费收缴工作。2017年10月28日10时许,许某发现一年轻男子何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停到县城河滨大道停车位上,许某便上前收取停车费,但遭到何某拒绝,许某遂将其车轮上锁并在车窗上张贴温馨告示,何某见状发怒撕掉,当许某继续对何某管理的第二辆车实施上锁时,何某上前阻拦,双发发生争执。

混乱中,何某将许某推倒在地,致许某软组织受伤,报警后,民警对两人发生纠纷调解未果。许某于当日乘坐救护车直接到安康市中心医院治疗,发生急诊、医药费用,次日许某回到岚皋,又到县医院治疗,也发生了费用。随后许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何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1835.50元,并当面赔礼道歉。

男子拒付停车费还打人,收费员倒地住院,被怒斥阴谋碰瓷

其实看到案情经过啊,很多人可能会说,这不就是一个收停车费被打,然后索赔的事情啊,调解一下不就得了。可事情绝非这样简单,或许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判决才是上策。2018年5月,当地法院审理后,判决何某赔偿许某五日内赔偿许某各项损失4775.5,驳回许某其它诉讼请求。

要说法院判决也不亏谁,按照许某的要求要赔1万多,而法院判的还不足五千。但何某偏偏不服,坚称许某倒地住院是有预谋,是一场阴谋,是碰瓷,是故意扩大损失,并认为许某在县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用药不合理,部分用于治疗高血压,而不是治疗软组织损伤等外伤。许某遂提出上诉。

二审中,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身体损害后果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何某提出的上诉意见,经核实,当日许某在县医院就诊时,县医院根据许某高血压病史和当时血压状况,由急诊医生用救护车护送到安康中心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属实,并非擅自转院、恶意扩大损失,因此对何某上诉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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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何某提出许某在岚皋医院住院治疗用药是否合理的问题,许某虽有高血压病史,住院医疗费中有治疗高血压病而产生的费用,但该部分治疗花费与何某侵权行为诱发对方高血压症状有关,根据相关法律,何某如有异议,应当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但何某并没有提出,故此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在综合审理后,认定一审法院判决正确,应当予以维持,遂驳回何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决。(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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