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为朋友“两肋插刀”真的好吗?

为朋友“两肋插刀”终获刑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包庇案进行了宣判。

张某在唐山市路北区某酒吧大厅内,见其朋友等人与他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厮打在一起,遂对对方进行殴打,致对方受伤。经鉴定,对方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同在现场的赵某在明知张某的真实身份并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向其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仍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以编造的身份试图掩盖张某的真实身份,意图使张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和处罚,致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未能正常进行。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现该案判决已生效。

在日常生活中,有人常说“两肋插刀”,以全朋友之义。在朋友遇到困难时,二话不说,雪中送炭,这是急朋友之所急,想朋友之所想。本案中,朋友违法之事发生在眼前,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作为真正的朋友,难道不应该主动劝朋友投案,以减轻罪责吗?怎么能做出隐瞒身份,试图让朋友躲避打击的糊涂之举呢?

我们都有很多的朋友,都希望与朋友三观契合,能够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上相互扶持,而绝不会希望如赵某、张某这样,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双双锒铛入狱,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留下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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