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宜没有必然联系

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宜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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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律师近期接待十数起婚姻家庭方面纠纷看,发现至今仍有这样的误区,离婚的时候哪方先提离婚,会吃亏。有这种想法的朋友是不在少数的,对此本律师特作专项简析如下,与朋友们分享。

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宜没有必然联系

一、提出离婚是行使婚姻自由权的体现

我国婚姻法规定人们有婚姻自由权,其中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尤其是离婚自由权。提出离婚的一方,只是在行使其婚姻自由权,不得以财产分割来限制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如小明认为自己与小红夫妻关系没有继续存续下去的基础,而主动提出协商或起诉离婚,仅仅是小明行使婚姻自由权的体现,与因解除婚姻关系而需要一并处理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关联性,只是引发后续事宜处理的前提或基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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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定义

当夫妻双方或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共同生活基础的时候,就可以协商进行协议离婚。当协议离婚达不成一致或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时,诉讼离婚便成为唯一的途径了。此时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的一方即是原告。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宜没有必然联系

另一方则是被告,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由此可见原、被告仅仅是谁先提起民事程序的不同而导致在诉讼中的角色不同而已。故,谁先起诉离婚就会吃亏的错误认识,明显都是与法律上原、被告的定义不一致的。

三、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宜没有必然联系

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宜没有必然联系

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

最后本律师特别提示,哪方先提离婚或先起诉离婚并不等同于法院一定能判离,更不能等同于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或被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谁先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宜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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