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不守法不栓的狗和不帶嘴籠的狗是維護了公共安全和羣衆生命安全嗎?如何看待這一行爲?

和平128278236


毒死不守法不栓繩不戴口罩的狗,並不是維護公共安全,和群眾的生命安全,跟這一點邊都不搭,毒死狗也是違法犯罪行為,這是我們必須的一種認識,從另一個角度說,毒死狗的行為客觀上促進了文明養狗,這是錯誤中的積極意義,這也是一種無奈,也是對付那些不文明養狗的有效辦法。

其實這裡面是有個悖論的,養狗者不文明養狗,毒狗者毒狗違法,這裡面我個人的觀點是,不文明養狗在前,毒狗者往往是因為自己或家人受到過狗害而沒有解決,從而由受害者變成施害者,毒狗者的行為不會停止,除非所有養狗者全都文明養狗或者受到狗侵害能夠得到妥善解決。

我個人從理性角度是反對毒狗的,因為代價太大,一方面狗死了,這是財產損失,另一方面因為違法而被處理,也是很大損失,但是從情感角度,我不會毒狗,心裡卻支持毒狗,因為很多養狗者,就是毒死他們狗的兇手,連遛狗拴繩都做不到,那就是狗該死了。

我考察過毒狗的案例情況,現在很多毒狗者還是比較講究的,毒物是放在角落裡,如果都拴繩遛狗,狗是沒有機會吃飯毒物的,只有不牽繩的,到處溜達的狗,才能吃到牆角旮旯的毒物,所以才得出狗主人是兇手的結論。

據說有一種物品叫異煙肼,毒狗效果很好,對人無害,但是我不知道,這種毒物並不是耗子藥,不是危險品,所以很難法辦,這不是嚇唬養狗者,而是實事求是說明情況,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你們要文明養狗,至少要遛狗拴繩。


韓東言


首先要明確一點,對“毒死不守法、不栓的狗和不帶嘴籠的狗”的行為,是一些被狗傷害過的群眾,經過與養狗人的溝通與協調未果、公權力介入力度不足的情況下,採取的自發保護或稱之為反抗行為。

有的人說這種行為是種犯罪行為,在法律上也有此種判例,因為投放的是可致人死亡的毒鼠藥。只能說這位仁兄的出發點是為了藥狗,但投放的藥類品種卻欠加考慮,忽略了殺敵一千,不能傷己八百的禁忌。

說心裡話,毒狗是一種最無奈的行為,也是不可取的,畢竟養狗的人都有各種理由,需要狗來陪伴。

但是,因為養狗人的陋習和學習國外愛護小動物的思潮影響,狗被一些人寵上了天。狗主人佔據了公共廣場、綠地,在商場、景區、飯店等地,到處可以看到狗佔據了一定的空間。

不拴狗繩、不戴嘴籠、滿地狗屎、狗叫擾民,並任其四處亂跑等等行為比比皆是。當其他人與之理論時,要求約束狗時,養狗人往往口出狂言,為了狗可捕一命的架勢。

對其他人來說,在無奈的情況下,採取這種措施來控制狗對生活的干擾,是民眾對公權力在管理方面缺失方面自發的響應與回答。

民眾對於干擾其生活的反擊,不只是對於養狗。例如:對於廣場舞擾民,採取辦法的高音喇叭對抗、放哀樂等;對樓上聲音擾民,設計出了震樓神器;對佔用車位,辦法是鎖車、貼紙條、噴字、由快乾膠封車門、拖走、堵死等。

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把群眾的智慧開發了,能想到的都會用上。

對於不文明養狗行為,舉報、報警是一方面,將狗用群眾的智慧清除也是被逼無奈之舉。而且,魚鉤、木糖醇、異煙肼等等辦法,只要養狗人天天拴著狗繩,不任其滿世界亂跑,再厲害的藥也不會放倒你的狗。這麼多年,沒見過哪家毒鼠藥盒裡的藥被孩子吃過。

所以說,毒狗行為是無奈,要想這種事情不再發生,就要看好自己的狗。不要再說人人憤恨的一句話:我家狗不咬人。這樣一句沒有人味的話了。


黎濤微世界


毒死不守法、不栓的狗和不帶嘴籠的狗,是維護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安全嗎?這是個偽命題,誰的回答都是肯定的。與人類相伴萬年的狗什麼時候變成了十惡不赦?狗的問題實質是城市管理問題,是人的問題:人應該怎樣文明養狗。

首先,城市裡、社區中養狗不再是廣闊天地的農村養田園犬,看家護院,更多的是因為情感陪伴,與人打交道還要惦記被算計,與狗打交道沒有這些溝溝坎坎,感情純粹在喧鬧的城市屬於難得,這也是城市人越來越多養狗的緣故,禁不了止不住。

其次,既然是人類生活的需要,那就要立法立規規範行為。什麼樣狗適合城市社區養(大型犬、惡犬肯定不適合,甚至在高層樓單元房中型犬都不適合),養狗要辦什麼手續,要注射什麼疫苗,不辦養狗證件或傷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不清除養狗對他人的侵權如狗隨地糞便如何處理,任意丟棄狗、流浪狗如何處置,甚至對導盲犬等特種犬有什麼關愛,等等。

再者,遵守規矩文明養狗待狗。狗咬人成為新聞不可怕,只有狗咬人不是新聞或者人咬狗成為新聞才真可怕。養狗人不論是家居或者溜狗以不影響他人權益為底線,以做好鏟屎官為己任,訓練狗養成好習慣,按時注射相關疫苗,在公共場所拄好狗繩,避免在人多場所溜狗、出入,防止意外。不養狗的人要尊重養狗人的合法權利,可能你會說可以養貓、養龜、養魚、種花、養草吧!問題是哪種動物像狗號稱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那樣的與人互動?不是說外國的月亮圓,美國、日本早就宣佈消滅了狂犬病。

所有關鍵是城市社區的養狗規矩要完善,人的素質要提高才是解決公共安全、居民人身安全的根本途徑!!!


閩江上游40221521


有些養狗動素質低下,狗在路上亂拉屎,他不處理,有幾次狗在我門旁的馬路上拉屎,我看見後要狗主人處理,他不但不處理,反罵我管閒事,我和他論理,他還要動手打人,那裡有藥買,我也想毒死這討厭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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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狗的有養狗的權益,但是你不能損害不養狗人的權益,在自己家放開在規定的地方不栓狗繩,無可厚非,我們法律應明確規定對不栓狗繩的狗一單被撞或者被打死,撞狗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狗傷害到行人,由飼養者負責賠償


道聽途說頭頭是道


是應該鼓勵的行為,也可叫“替天行道,”如果所謂的愛狗人士按規定養狗,出門溜狗帶狗繩和嘴套,狗能毒死嗎!請愛狗的:少他媽把自己的狗權凌駕於人權之上!高唱自己充滿愛心,先把你爹孃孝敬好,對社會充滿愛再來宣揚你的愛!一夥偽善徒!可悲又可恥!


手機用戶6511313597


毒死狗的做法其實是對養狗人的最好的警告,人都會喜愛不同的各種動物,有一點就是不能讓寵物傷害到其他人,不能影響其他人的正常生活。不能擾民等。這些都做到了也不會有人去毒害你養的寵物。


LYL99759371


從人性和道義的角度上看,毒殺不栓繩不戴口套的狗,就是社會正義。這與打死一隻過街老鼠,打死一條大街上亂串的毒蛇,踩死一隻噁心的蟑螂是一個道理。


荷鋤田夫


準確的說法是,對主人不負責任的具有危險性的狗實行安樂死。我認為這種做法維護了人的生存安全權力,間接地填補了政府執法弱區,可以看作為民除害。


逍遙181016915


讓人不安的不僅是狗咬人,更加危害的是將狗視為人的“人狗同權”的獸化觀點行為!!(被洗腦人狗不分了)並給戴上了“文明愛心善心”的桂冠!!挺忽悠人蠱惑人的!!有些外國的畜獸習俗中國堅決不要學!並且應打擊禁止惡俗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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