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扶起路人後反成肇事者?他起訴索賠1元!

浙江法制報


一開始前面的電動車在正常行駛

後來斜刺裡出來了另一輛電動車

但不知怎的

後面那位開電動車的師傅

自己翻車了……翻了……了

於是

前頭的那位小夥子

把摔倒的那位叔叔扶起來了

本來以為會是個

“謝謝你”“不客氣”的故事

小夥扶起路人後反成肇事者?他起訴索賠1元!


但沒想到

故事卻沒按套路走

小夥子竟然索賠了

小夥扶起路人後反成肇事者?他起訴索賠1元!


前幾天,這個被訛的滕先生

在金華本地論壇上發佈了一篇名為

『越覺得幸運,越感到生氣』的帖子

描述了整個事發,並表示要起訴索賠1元

隨即引發網友關注

小夥扶起路人後反成肇事者?他起訴索賠1元!



滕先生在帖子中稱,9月2日下午,他扶起一個摔倒的路人後,對方卻報警稱是他撞了自己才摔倒的。所幸交警找到了路段附近一家鋼材店的監控視頻,終於還了他的清白。


滕先生所言,是否屬實?

今天,記者就此事向交警部門進行了核實。

金華市交警支隊宣傳科副科長呂奇介紹,接到報警後,警方隨即前往現場進行了勘察。

民警趕到時,雙方當事人包括車輛,都還在現場。

但經過現場詢問,民警發現雙方陳述不一致。

摔倒的路人曹先生說,是滕先生超車時剮蹭了他,所以他才側翻受傷;而滕先生說,自己在前方行駛,聽到後方有聲音,看到曹先生摔倒後,去將他扶起。

“兩個車沒有明顯的碰撞痕跡,所以交警在現場沒有辦法馬上下結論事故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呂奇說。

直到9月6日,事情才有了新進展。

交警方面經過多方走訪,在事發地附近一商鋪調取到了現場的監控視頻。(對,就是開頭小編放的那段)

“監控正好拍到了經過,還原了事故的事實,通過監控可以認定這起事故是曹先生單方事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也就是說, 監控為滕先生證明了,曹先生確實是自己摔倒的。

此外,滕先生在帖子中說道,“對方妻子開口就罵我‘沒良心,兩天了一句話都沒關心過’,她老公躺在醫院裡很痛,‘事故的材料都是他口述請別人寫的’等等非常氣人的話。”而當交警證明滕先生只是好心扶人後,對方還是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所以,騰先生真的去起訴了麼?

小夥扶起路人後反成肇事者?他起訴索賠1元!


今天下午,

記者從金華市婺城區法院瞭解到,

滕先生已經以見義勇為損害糾紛為由

向該院提交了訴狀。

滕先生的訴訟請求有兩項,一是要求被告曹先生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上刊登致歉聲明,版面面積不小於6CM*9CM(名片大小);二是判令被告曹先生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起訴狀中,滕先生在“事實與理由”部分是這樣描述的:

2018年9月2日,他駕駛電動車在金華市區解放西路與雙龍北街路口以西30米處的非機動車道上,當時是從東向西正向行駛,因前方有汽車拐彎,他剎車減速,而騎電動車跟在他後方的被告曹先生突然摔倒在他面前。

滕先生出於好心去扶,結果曹先生反而聲稱是滕先生撞他,之後交警到現場處理,滕先生的電動車被扣留。

事後,曹先生還要求滕先生賠償,他的家人也一直謾罵。

9月6日,交警調取監控證明被告曹先生是自己摔倒,與滕先生無關,並出具了單方事故認定書。但是,曹先生未曾賠禮道歉。

滕先生認為,自己出於好心救助,卻反遭誣陷訛詐,曹先生的行為不僅給他帶來了不應有的時間和經濟損失,更是對他造成了極大的精神痛苦。

“見義勇為是傳統美德,社會正能量應當弘揚,公民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滕先生在訴狀中表示,因此他請求依法裁判支待他的訴訟請求。


小夥扶起路人後反成肇事者?他起訴索賠1元!


今天下午,記者也聯繫到了滕先生。

今年32歲的滕先生是金華人,在一家通信公司工作,負責為客戶上門安裝維護寬帶。

他說事發是9月2日下午1點50分左右,他騎著電瓶車,正趕在工作的途中。

滕先生說,曹先生起來後,他還幫忙把電瓶車扶起來推到了路邊,這時有個路人走上來指著他就說,“我看見就是你撞了他(指摔倒的曹先生),不是你撞的為什麼還要扶呢?”

滕先生當時就氣壞了,擔心事情說不清楚,拿出手機想把路人的樣子拍下來,無奈最後沒拍成。

路人指指點點地說完後,曹先生一開始也不置可否,滕先生見他不說話,就對他說,“你覺得是我撞的話就報警吧。”

於是曹先生就報警了,這才有了後來的事。


小夥扶起路人後反成肇事者?他起訴索賠1元!


滕先生說,對方的妻子態度不好,還要他墊付醫藥費,如果真的認定有責,對他來說,這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事情澄清後,一個律師朋友知道這件事後決定為他代理,滕先生堅持起訴,就是希望以後不會再有好心人傷心的事情發生,自己經歷的痛苦不要再讓別人承受。

據悉,婺城區法院今天已經收下滕先生的訴訟材料,根據立案登記制的規定,法院將在審核後於七天內作出是否予以正式立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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