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扶起路人后反成肇事者?他起诉索赔1元!

浙江法制报


一开始前面的电动车在正常行驶

后来斜刺里出来了另一辆电动车

但不知怎的

后面那位开电动车的师傅

自己翻车了……翻了……了

于是

前头的那位小伙子

把摔倒的那位叔叔扶起来了

本来以为会是个

“谢谢你”“不客气”的故事

小伙扶起路人后反成肇事者?他起诉索赔1元!


但没想到

故事却没按套路走

小伙子竟然索赔了

小伙扶起路人后反成肇事者?他起诉索赔1元!


前几天,这个被讹的滕先生

在金华本地论坛上发布了一篇名为

『越觉得幸运,越感到生气』的帖子

描述了整个事发,并表示要起诉索赔1元

随即引发网友关注

小伙扶起路人后反成肇事者?他起诉索赔1元!



滕先生在帖子中称,9月2日下午,他扶起一个摔倒的路人后,对方却报警称是他撞了自己才摔倒的。所幸交警找到了路段附近一家钢材店的监控视频,终于还了他的清白。


滕先生所言,是否属实?

今天,记者就此事向交警部门进行了核实。

金华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吕奇介绍,接到报警后,警方随即前往现场进行了勘察。

民警赶到时,双方当事人包括车辆,都还在现场。

但经过现场询问,民警发现双方陈述不一致。

摔倒的路人曹先生说,是滕先生超车时剐蹭了他,所以他才侧翻受伤;而滕先生说,自己在前方行驶,听到后方有声音,看到曹先生摔倒后,去将他扶起。

“两个车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所以交警在现场没有办法马上下结论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吕奇说。

直到9月6日,事情才有了新进展。

交警方面经过多方走访,在事发地附近一商铺调取到了现场的监控视频。(对,就是开头小编放的那段)

“监控正好拍到了经过,还原了事故的事实,通过监控可以认定这起事故是曹先生单方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 监控为滕先生证明了,曹先生确实是自己摔倒的。

此外,滕先生在帖子中说道,“对方妻子开口就骂我‘没良心,两天了一句话都没关心过’,她老公躺在医院里很痛,‘事故的材料都是他口述请别人写的’等等非常气人的话。”而当交警证明滕先生只是好心扶人后,对方还是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所以,腾先生真的去起诉了么?

小伙扶起路人后反成肇事者?他起诉索赔1元!


今天下午,

记者从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了解到,

滕先生已经以见义勇为损害纠纷为由

向该院提交了诉状。

滕先生的诉讼请求有两项,一是要求被告曹先生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上刊登致歉声明,版面面积不小于6CM*9CM(名片大小);二是判令被告曹先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起诉状中,滕先生在“事实与理由”部分是这样描述的:

2018年9月2日,他驾驶电动车在金华市区解放西路与双龙北街路口以西30米处的非机动车道上,当时是从东向西正向行驶,因前方有汽车拐弯,他刹车减速,而骑电动车跟在他后方的被告曹先生突然摔倒在他面前。

滕先生出于好心去扶,结果曹先生反而声称是滕先生撞他,之后交警到现场处理,滕先生的电动车被扣留。

事后,曹先生还要求滕先生赔偿,他的家人也一直谩骂。

9月6日,交警调取监控证明被告曹先生是自己摔倒,与滕先生无关,并出具了单方事故认定书。但是,曹先生未曾赔礼道歉。

滕先生认为,自己出于好心救助,却反遭诬陷讹诈,曹先生的行为不仅给他带来了不应有的时间和经济损失,更是对他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社会正能量应当弘扬,公民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滕先生在诉状中表示,因此他请求依法裁判支待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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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记者也联系到了滕先生。

今年32岁的滕先生是金华人,在一家通信公司工作,负责为客户上门安装维护宽带。

他说事发是9月2日下午1点50分左右,他骑着电瓶车,正赶在工作的途中。

滕先生说,曹先生起来后,他还帮忙把电瓶车扶起来推到了路边,这时有个路人走上来指着他就说,“我看见就是你撞了他(指摔倒的曹先生),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还要扶呢?”

滕先生当时就气坏了,担心事情说不清楚,拿出手机想把路人的样子拍下来,无奈最后没拍成。

路人指指点点地说完后,曹先生一开始也不置可否,滕先生见他不说话,就对他说,“你觉得是我撞的话就报警吧。”

于是曹先生就报警了,这才有了后来的事。


小伙扶起路人后反成肇事者?他起诉索赔1元!


滕先生说,对方的妻子态度不好,还要他垫付医药费,如果真的认定有责,对他来说,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事情澄清后,一个律师朋友知道这件事后决定为他代理,滕先生坚持起诉,就是希望以后不会再有好心人伤心的事情发生,自己经历的痛苦不要再让别人承受。

据悉,婺城区法院今天已经收下滕先生的诉讼材料,根据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法院将在审核后于七天内作出是否予以正式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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