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上半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出爐」!

7月19日,市紀委對2018年上半年全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進行了通報。上半年,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24起,處理327人,黨政紀處分284人,查處問題數、處理人數、黨政紀處分人數排名均在全省前列,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66%、51%和88%。

洛陽市上半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出爐”!

通報顯示,從問題類型看,主要集中在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分別為85起、55起、28起,佔查處問題總數的38%、25%、13%,這三類問題共佔查處問題總數的76%。從違紀主體看,2018年以來,受到黨政紀處分人數中,鄉科級以下幹部為242人,佔85%;鄉科級幹部為35人,佔12%,與去年相比上升了17%;縣處級幹部7人,佔3%,與去年相比上升了40%。從區域分佈看,9個縣(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給予黨政紀處分248人,佔全市比例87%;6個城市區查處問題給予黨政紀處分21人,佔全市比例7%;3個管委會(園區)查處問題給予黨政紀處分8人,佔全市比例3%。

通報顯示,上半年各縣(市)中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黨政紀處分人數較多的偃師、伊川、嵩縣,分別是79人、30人、28人,處分人數較少的欒川、宜陽、洛寧,分別是16人、15人、11人;城市區和管委會中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黨政紀處分人數較多的高新、澗西、洛龍,分別是7人、6人、5人,處分人數較少的老城、龍門,處分人數為0。

洛陽市上半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出爐”!

此外,我市上半年分46批對112起195人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營造了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其中,市紀委分6期通報了16起典型案例,共涉及33人。

通報指出,從上半年情況看,一些突出問題仍不容樂觀:個別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壓力傳導層層遞減、“水流不到頭”的現象;個別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動性不強,落實“越往後執紀越嚴”的精神要求還不到位;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突出問題還依然高發,並呈現隱形變異的趨勢等。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上升到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高度來認識和把握。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重點領域、重要節點、關鍵人群,既嚴肅查處面上的頂風違紀行為,又注意查處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始終保持查糾“四風”高壓態勢。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的,既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要在報紙、電視、網站、微信上“曬”出來,使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真正成為“鐵八條”、硬約束。(清風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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