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临沂一批党员干部被通报!这些事不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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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纪工委通报1起村干部典型问题

团林镇李家桑园村党支部书记李德密

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李德密在任职期间,李家桑园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承包土地管理混乱、收取清算土地承包费不及时,致使李传纳违规领取占地补偿款66235元、失地保险9272.9元。2018年8月11日,李德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团林镇党委问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郯城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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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镇张蔡社区党总支委员、神泉党支部书记杨启国

违规发放并领取务工补助问题

2016年9月,杨启国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李庄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3年至2014年,杨启国任李庄镇神泉党支部委员、神泉二组负责人期间,违规发放务工补助共计5550元,其中杨启国个人领取1050元,时任村会计丁某某领取500元、计生专职主任管某某领取4000元。因上述问题,杨启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5550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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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马西社区党总支委员、胜利街党支部原书记王玉元

违规发放并领取务工补助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王玉元任马头镇胜利街党支部书记期间,在相关村级班子成员正常领取工资的情况下,仍违规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7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助71400元。王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71400元予以收缴。

郯城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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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赵楼社区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贾湾党支部书记贾振法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索要钱财问题

2015年10月,贾振法任胜利镇赵楼社区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贾湾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胜利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帮助村民王某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职务便利,向王某某儿子贾某某索要2500元协调费。贾某某收到上级拨付的125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后,将其中2500元送给贾振法。贾振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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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山镇吕村党支部书记姜涛

精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庙山镇吕村使用扶贫资金购买水泥杆、铁丝等用于树莓园扶贫项目,项目主体及产权归村集体所有。2017年,因树莓苗死亡,村民纷纷改种其他作物,陆续将水泥杆和铁丝私运回家。姜涛作为时任吕村党支部书记,未认真履行监管维护和运营职责,在庙山镇党委对其约谈三次后,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损失,被村民私运的水泥杆铁丝等合计77625.5元,造成村集体损失。姜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郯城县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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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小马头社区党总支书记郑太芳

因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被问责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郑太芳任马头镇马西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马西社区党总支委员、胜利街党支部书记王玉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村干部发放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太芳作为马西社区党总支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职责范围内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对郑太芳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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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坊镇出口社区党总支委员、徐出口党支部书记徐止标

因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1年4月至2015年5月,徐止标任重坊镇出口社区党总支委员、徐出口党支部书记期间,徐出口村出售集体银杏树231棵,部分卖树款未按规定入账,也未进行资金代管,被直接用于村集体账外开支,造成不良影响。徐止标身为徐出口党支部书记,对工作要求不严落实不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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