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侦捕诉联系更紧密、证据收集更及时全面、文书流转过程加速、诉讼效率提高,是现今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命题。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联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开发并上线了刑事案件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打造公检间的“信息高速公路”。
从“信息壁垒”到“共享平台”
近日,洛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操作时,一起提示“提前介入侦查”的案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在洛江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网络上开设赌场的案件中,涉案人员近百人,涉案金额100多万元,且通过网络手段开设赌场取证难度大,公安机关侦办过程中即邀请洛江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借助侦捕诉平台实现在线提前介入的邀请确认,故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显示该案为介入侦查案件。
通过设置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减少了程序性文书的在途时间,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卷宗上传的功能,方便公安机关直接通过平台网络将案件证据材料上传并提交给承办检察人员审阅,检察人员也能实时收到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平台的反馈功能及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补强证据薄弱点,实现在线引导侦查。
而提前介入侦查仅是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的一部分,该平台还具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业务、侦查监督业务、公检视讯沟通、数据决策分析、法宝分享等功能。这些功能,强化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办案人员办案信息的实时沟通,以该平台为依托建立起公检间彼此互动的工作机制,实行“侦捕诉”一体化办案信息流转,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
洛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今年首起涉黑案件中,该平台不可比拟的优势更是凸显。31名的涉案嫌疑人、十类罪名,涉及的犯罪事实18起,证人证言135份,被害人陈述34份等,在繁复的案件审查过程中,需要及时与侦查机关就证据材料的补强进行沟通,按照原来的人到、材料到的沟通模式,需要双方的承办人员不断来回奔波。利用该平台,公检办案人员实现办案信息的及时高效沟通,完成数据交换和在线引导侦查,检察办案人员通过该平台引导侦查人员快速取证、快速侦结,累计提出60余条补侦意见,并就侦查情况实现当日反馈、当日部署,达到及时引导、及时固定、及时补充的做法,为该案的快审快诉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助力。
从“脚下奔波”到“轻触指尖”
“以前从派出所到检察院来探讨案件,路上来回就要花去将近1个多小时的时间,现在有了这个功能,在派出所就能实现和检察院办案人员的面对面沟通,真的很方便。”基层办案民警对侦捕诉信息联动平台新上线“公检视讯通”功能模块赞不绝口。
公检视讯功能是以在线视频会议的模式为公安与检察机关案件探讨提供高效便捷的平台,此外该视讯功能还提供了在线文件共享以及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方便在案件沟通过程中的文书展示以及全程信息留痕。同时还提供有视讯的培训模式,可以提供多方在线同步参与在线业务培训等,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进行业务交流创造了良好的互动平台。
近日,洛江区检察院辖区内罗溪镇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针对该起案件是否构成入户盗窃侦查人员有不同的看法,该起案件之后报至洛江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后,公检双方决定使用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的视讯通功能模块进行在线沟通,三个不同的地点,用相同的平台构建起了案件沟通的快捷通道,基层派出所、分局法制大队、检察院三方通过视讯通在线针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综合分析案情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最终公安机关对该案的入户情节予以认定。
从“以点发力”到“全面监督”
工作全程电子留痕,办案信息一目了然……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起的数字化工作模式,大大便利了检察人员对侦查活动的实时性监督以及互相间办案的规范化建设。
“该平台改变了以往检察监督以‘点’发力的监督模式,依托全程的办案电子化信息全面监督。”洛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能从办案伊始便介入案件的侦办过程,实现证据材料的电子审查,实时发现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监督建议。
此外,该平台设置文书流转、共享功能,实现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之间的办案文书共享,有助于形成捕诉监督合力,有效强化捕后跟踪和监督事项的执行反馈。平台还配套同步跟踪、限时提醒、申请复议、监督反馈等功能,促进检察监督的规范化运行。
平台运行以来共计接受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案件9件、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2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件,期间洛江区公检双方通过该平台进行信息沟通320余条,开展视频会议17场次,有效缩短了每个案件的办理期限,发出侦查活动监督信息近50余条。刑事案件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成为公检间办案信息沟通的一大利器,为案件的规范快捷办理提供了一个高效的数字化信息平台。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陈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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