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實施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相對集中處罰——變「九龍治水」爲「一龍管水」

今年3月,蚌埠市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招標採購一批儀器設備,安徽星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標。不料,一個月後,該公司以供應商不能提供和投標文件描述完全一致的產品為由,放棄中標資格。經過核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認定該公司放棄中標理由不正當,違反了《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對其處以採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並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政府採購活動,由第二中標候選人遞補。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施公共資源領域相對集中處罰,不僅提高了執法效率,也有利於促進交易市場的公平公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餘炳文介紹,自2015年10月我市成為全省首個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以來,該局已辦理183起違法違規案件,處罰229家違法違規企業和100餘名個人,維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良好秩序。

整合執法權限

變“九龍治水”為“一龍管水”

監管不到位、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難以實施,這一問題困擾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多年,而作為綜合監管部門卻又處於沒有執法權的尷尬境地。為解決這一難題,我市報請省委、省政府同意,組建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賦予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行政處罰權,以期從根本上解決綜合監管部門的執法主體資格問題。

2015年10月,省政府批准我市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監督執法改革打開新篇章,解決了公共資源交易行政處罰中的權責分割、多頭執法帶來效率低、懲戒不到位等問題。自此,我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開始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將交通、住建、水利、國土、經信、財政、工商質監等部門分別行使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行政處罰權進行集中,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統一行使,變過去的“九龍治水”為“一龍管水”。

解決了綜合監管部門的執法主體資格後,本著“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的原則,我市又對涉及原7個執法主體、142個處罰事項進行集中梳理,最終確定64個類114項行政處罰權。

處罰動真格

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開展後不久,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就遇到了一起違法違規案件。

2015年10月底,張公山第一幼兒園招標採購一批教學用具,揚州市楚楚文體玩具有限公司中標。中標後,該公司負責人卻避而不見,連電話也拒絕接聽。眼看著幼兒園的分園即將投用,教學用具卻始終不到位,幼兒園負責人心急如焚,無奈只得向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尋求幫助。得知這一情況後,該局立刻採取措施,在多次嘗試與中標公司聯繫無果後,向對方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收到通知書,揚州楚楚公司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刻派人到蚌。通過了解得知,該公司屬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合同,違反了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款,市公共資源局據此履行監管職能,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最終,該公司被處以採購金額千分之十的罰款,限制三年內不得參與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投標,記不良行為記錄。

“過去處罰權分屬不同的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往往落實不到位,造成一些企業不把違法違規當回事。”餘炳文說,“現在我們嚴格依法依規查處,特別是限制參與投標這一處罰措施,對投標企業起到了震懾作用,有力促進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如餘炳文所言,每起案件的處理結果都會在網上公開,對違法違規企業的信用實施懲戒,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處罰措施的實施到位,能讓企業更加註重合法合規參與市場競爭,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監管效果顯著提升。

行政處罰並不僅限於投標企業,還包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過程中的其他主體,如招標(採購)人、評審專家、代理機構等都在監管範圍內,而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查處的案件中,不乏對評審專家等個人違規行為的處罰。

規範辦案程序

行政處罰機制不斷完善

打鐵還需自身硬。為了保證行政執法公平公正,我市所有行政處罰事項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確保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多次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此後,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不斷創新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執法機制,推行立案、調查、審核、決定相分離制度,分段式管理,避免了因案件決定權過於集中而影響公正性的情況發生;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規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執法機制,讓當事人充分享有知情權、申辯權和聽證權,不僅執法效率明顯提升,也樹立了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此外,該局還主動延伸監管職能,探索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行政執法與標後跟蹤檢查相結合的“兩場聯動”新模式。今年以來,先後對禹都新天地二期項目、民政園施工總承包項目、安徽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蚌埠捲菸廠易地搬遷技術改造等多個項目開展標後執法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辦,確保了重大項目順利推進。

經過兩年的運作,深化改革的新舉措效果日益顯現,自實施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以來,市公共資源局已處罰183起違法違規案件,涉及229家企業和122名個人,處罰金額1321.535萬元,受理當事人申辯126場,舉辦聽證會46場,讓我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行政執法流程更公開、過程更規範、效率更快捷、結果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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