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浙江金華小夥在當地論壇上發了一篇帖子,講述自己扶人反被報警稱是其肇事的經歷,引發網友熱議。
在9月2日,浙江金華一80後小夥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扶起一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沒想到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事發4天后,交警通過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證實小夥未撞到老人。終獲清白的小夥表示,將起訴訛詐的老人一家。
9月12日,扶摔倒老人反被訛的浙江金華小夥滕先生表示,已準備好起訴材料,擇日遞交法院,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索賠1元精神損失。摔倒者的兒子曹先生表示,都是誤會,已向對方道歉並願意賠償,“他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
9月14日上午,金華市婺城區法院受理滕先生訴曹某的見義勇為損害糾紛,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聲明,面積不小於6釐米×9釐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扶老人反被訛”的滕先生堅持要起訴老人,其稱起訴是因事後自己很恐懼,希望以後的扶人者不必經歷這些。在採訪中,滕先生表示在這件事情發生後,睡不著,一般家庭被訛後沒有五六年是緩不過來的,之所以起訴是想給以後的人和事做出一個示例。
這件事大家其實都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是自己做了好事卻被誣陷會是怎麼樣?在這件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我和我的同事小夥伴們聊了一下,遇到老人摔倒,你是扶不扶?其實當時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扶”,應為我覺得大家每個人家裡都有老人,當自己家的老人在外受或者遇到了困難的時候,我也是希望有人能夠幫助一下的。所以,我是願意扶的,因為我怕因為我們所有人都冷漠,給老人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同時更在心底期望我家的老人出門在外也可以有好新人相助。
但是我的同事問我:“那你如果面臨同樣的情形,又沒有監控和證人證明你的行為呢?”我一時啞口無言。對於此事件,我覺得讓我個人比較氣憤的就是老人誣陷,老人的家人讓其墊付醫藥費,老人的兒子稱其為“白蓮花。”也許面對跌倒的老人。我還是會去扶,否則良心上過不去;但是我在被誣陷的同時,不僅要求登報道歉還要求賠償。1元太少了,會讓人覺得詐訛成本太低。大不了賠償過來的金額我捐出去,我都不會讓“不知感恩的人”撈到好處。
今日話題:當你遇到這種情況,你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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