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就代表一個家庭。你覺得人販子死刑應該嗎?

雷勳強呂家傳官方代理


一個孩子代表一個家庭,這個說法不準確。因為,對獨生子女來說,而是毀滅了二個家庭的幸福,你說人販子該不該斃,沒有人不同意對人販子使用極刑的,因為這種人太可惡了!

但是,我們是法制國家,我們對死刑的實施是非常謹慎的。所謂的那些文明、民主的國家,種族歧視、槍支氾濫,人權沒有保障,卻在背後天天對我們的人權制度指手畫腳,說三道四。所以說,他們沒有任何理由,任何權力對我們指指點點,無根據地進行汙衊誹謗!

對罪大惡極的人販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那麼對一般人販子採取重判總是可以的吧。不適用死刑,可以判他死緩、終身監禁、無期徒刑、最少20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不行?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足以能震懾住犯罪分子。

著名藍球運動員姚明有句廣告臺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用在人販子身上就是“沒有買賣,就沒有人販子”,從源頭上堵住人販子泯滅人性的發財之道,是杜絕此類案件屢打不禁的重要手段之一。

那麼,買方與賣方同罪如何?


打開車窗看景色


一提起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就有一種莫名的恨意。我的堂哥是緝毒警,他曾經給我講過這麼個事。他們大隊在公路上“查卡”,碰上一輛麵包車,一個男的開車,女的抱著一個熟睡的孩子,看起來有兩三歲,女人稱他們是一家三口回老家。

這種情況本來很普通,但是有一個細節引起了一名女警員的懷疑,那個婦女下車後,在警察檢查車輛的十多分鐘的時間裡,竟然沒有仔細看那個孩子一眼。這是女人特有的直覺,試想一個女人抱著一個熟睡的小孩,正常情況下哪個母親不擔心孩子突然醒來呢?

這一家三口就被扣下了,帶回去一檢查,很明顯就能感覺出來孩子肚子裡有東西。你想一個兩三歲的小孩,肚子裡藏了好多包毒品,萬一破了,或者情急之下拿不出來,你想怎麼才能弄出來?

後來仔細一查那個女的,是個網上逃犯,她以前就幹過拐賣兒童的勾當,現在還販毒。

人說蛇有蛇道,鼠有鼠窩,很多做“小孩”生意的人販子,都是家族式團伙的成員。一旦團伙形成規模,會經常跨省作案,危害是相當大的。

2009年打拐辦通緝了一批拐賣兒童的嫌犯,對一些重大案犯判處了死刑或死緩,並且對個別買家也判了刑。打拐辦還辦了一件有深遠意義的事——清查買方市場。

拐賣兒童這個事,近些年又開始抬頭。即便現在很多地方的街道上,佈滿了攝像頭,但是當街搶孩子的案件仍然屢屢發生。人販子如此肆無忌憚的作案,那種囂張的氣焰讓人非常氣憤!

一個孩子就代表一個家庭,一個孩子丟失了,可能會毀掉整個家庭。丟了孩子的家庭,傾家蕩產的,家破人亡的有的是,如果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判死刑,相信有很多人販子就不敢以身試法了!但是死刑也不一定能根除拐賣兒童的犯罪案件,畢竟有很多買家的法律意識也非常淡薄,應該對這幫人也進行嚴懲!如果形成舉報重獎、買賣同罪、判決死刑的局面,人販子和買家是不是會少一些呢?


紅色雄起


一個孩子就代表一個家庭。我覺得人販子當然應該判處死刑!

有的網友說,人販子判處死刑,可能引發更多的問題,比如小孩會更多被殺等等。但是,我覺得這種說法很搞笑。販毒情節嚴重也判死刑,是不是也不對呢?因為犯罪分子,也可能破罐破摔,為了高額利潤鋌而走險呢?反過來,如果人販子輕判,又如何震懾他們?所以,我覺得鑑於人販子的巨大危害,必須要嚴判,參與的都要處以死刑。而參與買孩子的人也要進行刑罰,並處以高額罰款。只有這樣才能打擊人販子的囂張氣焰。

而經過一輪猛烈的打擊以後,要想杜絕這一現象。還需要採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小孩出生後就在體內植入微型GPS芯片。植入位置作為機密,不允許醫院洩露。從而使家長和派出所等可以實時監控孩子的去向。一旦超出一定範圍就啟動報警裝置。這樣就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防止犯罪分子得逞。從而大幅度減少誘拐兒童的情況發生。

總之,治標的做法就是用死刑嚴懲犯罪分子,治本的做法就是能夠通過實時監控孩子去向!


地震博士


拐賣人口 人販子 嚴懲不貸

謝謝悟空問答,謝謝悟空小秘書,謝謝!

對子拐賣人口、販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必須嚴懲。因為他們的犯罪行為,造成了多少的人間悲劇,摧毀了多少個受害家庭的幸福,可以說是對一個家庭的打擊是毀滅性的。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是一個家庭的未來,是一個家庭的所有。可以這麼說,所有的家庭都是為了孩子!孩子,對一個家庭來說,不光是希望,還是一個家庭所有快樂的源泉和動力。

因為失去了孩子,這個家庭就是天塌了。首先就是家庭不完整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對於孩子親人來說,是無法形容的,彷彿整個世界都不存在了。那種打擊,對整個家庭是毀滅性的!

就不說為了找孩子所付出的一切了!如果短時間內能找回孩子,情況還可能好一些。如果長時間的找不到,或者很久以後十幾年二十幾年……,即使找到了,那也是一個人間悲劇。這個家庭也永遠無法回到以前的幸福了!

對這些犯罪分子無論怎樣的處罰,都是他罪有應得!執行了死刑,也無法彌補那些失去孩子家庭的痛苦!想想這些家庭的無助和痛苦,法律在他們的眼裡是多麼的無力!但,我們永遠相信法律!


沙灘椰林


我個人覺得不應該,因為死刑對人販子實在是太輕了,一死了之,一了百了,但是那些孩子們呢,確實一生的傷痛,根本無法挽回的。

如果沒有了雙手,那孩子們怎麼吃飯,每次被人喂的時候怎麼想,每次穿衣服的時候又怎麼想,他可能一生都無法撫摸任何東西,因為他的雙手...

而且傷害了一個孩子,損傷的確實兩個家庭的祖宗三輩,或許這兩個家庭就無後了,他們生命的延續也就到此為止了。

對於這兩家的傷害是用什麼都無法補償的!

如果是我的話,我建議直接把人販子送到某個大型的礦場或者某些地方,直接勞改,然後到年齡了再槍斃。直接死太便宜他們了。


彩票大師


人販子為什麼這麼猖狂,還不是打擊力度不夠。只要是人販子,抓到一個槍斃一個,自然有人覺得風險太大而放棄這個念頭。還有就是買的人,一樣要收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然買的人也就少了。打擊不夠,就有人有僥倖心理。


灬26520115


我覺得對於人販子不應該槍斃。這個會給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一個希望,因為他們只剩下希望了。我覺得購買者應該槍斃,買孩子的人抓一個斃一個絕不姑息!沒人敢買,人販子的問題就好解決了。


不空白1


從家庭承受的苦難程度來看,那是生離之痛,讓人痛不欲生啊!所以,對於直接拐走孩子的必須死刑!然後在後續各個環節中參與買賣的犯罪人員應判處死緩!


星野松鳴


不管怎麼說孩子就是一個完整的家沒有了孩子一切空談,一個人販子的行為導致一個家庭生不如死,該判死刑。

人與人都是平等的但是人販子把人當做商品使用非常手段改判死刑


床墊廠家直銷訂製


不應該,如果是人販子一律死刑,不是可憐人販子,但以後小孩的危險係數就大的太多了,如果是人販子遇到什麼情況,很可能先處理孩子,那孩子會遇到更大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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