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力纪录片发展,“纪录+”成文化产业新增长点

互联网助力纪录片发展,“纪录+”成文化产业新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视频产业的迅速发展,新媒体给纪录片带来的不仅是挑战,更是机遇,“纪录+”成为中国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新媒体成中国纪录片第三大市场主体

中国纪录片产业化进程开启于2010年年底,标志性事件是《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和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开播。这两个事件,使纪录片产业发展具备了两大前提条件——政府支持和行业内分工协作。

据统计,2017年中国纪录片生产总投入为39.53亿元,年生产总值为60.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和15%。主要投资者依次是电视台、民营公司、新媒体机构和国家机构。其中新媒体涨幅最高,达到5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媒体机构的生产投入和收入首度超过国家机构,新媒体已经晋升为中国纪录片第三大市场主体,2017年共投入大约6亿元,占整个行业生产投入的15%。

互联网的加入,加速了中国纪录片行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升级。纪录片行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个分支,具有与其他产业相同的共性,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兼容,可以说纪录片市场化是产业化的基础。

“纪录+”拓宽行业外延

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5.79亿,较2016年底增加3437万,占网民总体的75%。网络视频用户付费能力明显提升,付费比例为42.9%,比2016年增长7.4%,且用户满意度达到55.8%。网络视频用户及其付费能力的增长,为互联网与纪录片行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加速器。

网络媒体发达的时代,版权经济越来越被人们重视,纪录片也可能本身不被当作商品出售,只是作为一个版权生长点,或者只是被作为营销环节中的一环,这也正是市场属性极强的网络平台最为擅长的。纪录片被扩展成一种纪实工具,纪录片平台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盈利模式也日趋多元,因此衍生出了不可预测的市场空间。

举例来说,爱奇艺近年来投资了电影《芳华》,随后还制作了与这部作品相关的纪录片。纪录片既是对核心内容产品版权衍生的开发,增加了网络平台的收益渠道,也提升了内容品牌的传播力和市场价值。

规模化、标准化亟待建立

目前,体量较大的网络视频平台对纪录片都比较重视,因为纪录片虽然尚未盈利,但能稳定吸引住一部分观众,而且是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受众。纪录片也能够让平台自身的节目种类更齐全,彰显平台品牌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优质内容就成了各平台追逐的资源,但遗憾的是,通常的反馈都是优质内容的相对匮乏。

自制节目中存在的问题是当前行业中普遍面临的一个困境。项目投资势必考虑投资回报,而究竟什么内容回报率高,只能从项目上来具体分析,但目前项目操作模式仍不够成熟,一些引起巨大关注的作品,如《寻找手艺》等,反而是最初不被看好的作品,这导致投资制作方在选择项目时往往更加趋于保守。

但目前各平台尚未形成一套能够推行的工业流程,也没有开发出一套可复制的行业标准,无论是制片模式、运营模式,还是商业模式,都需要积累经验和更多的实际操作,以形成一个具有示范效应和价值效应的成熟模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