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到新公司一個月後,老闆不守信給不到跳槽前說好的待遇,給到的待遇比原公司還差該怎麼辦?

邸苗苗


坦率說這樣的情況我沒有碰到過,相信以後也不會碰到。想了想,這樣說吧:

首先,如果你是專業技術或業務人員,你準備跳槽的新公司是不是和你原來供職的公司有相近的主營業務,如果是你就該慎重。善意提醒你,你應在原公司選擇努力工作,以專業為依託展現才幹,讓公司和你的上司都能感到你是有價值是可以使用的,如是,只要有可能有機會你的薪酬是一定會漲的。再者,建議你最好不要跳槽也是因為,同類型公司作為競爭對手,市場細分又這麼窄,專業舞臺趨同,你去了就能把工作或業績做得更好嗎?如果你去了新公司並且在職位上又受到重用,會不會惡化兩個公司的競爭關係?如果沒受重用或就是個一般員工吧,值不值得輕易跳槽?老東家的人會怎麼看你?真要討厭你,老闆之間為你一個電話溝通你沒準會立馬滾蛋。就算沒這些事,新公司又會不會因你的跳槽而格外提防你?

第二,如果在考慮到了我所說的前述意見後仍選擇跳槽,並且選擇了新公司,好了,建議你在跳槽前,應該對新公司的核心業務、發展規劃、企業文化、價值理念、制度管理、考核分配等有更多的瞭解,對擬任職位和發展機會有更詳細的認識,對入職程序和準備簽訂的勞動合同有務實的掌握。如果去意已決,不妨把勞動合同先簽訂了,把需要明確並且雙方都談好了的主要事項包括崗位(職位)、合同期限、工休及工作時間、五險一金、薪酬待遇、考核發放等都寫入勞動合同,讓這些你在乎的東東產生法律效力。如果你已考慮到了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尚未終止,你必須依規首先解除和原單位的勞動關係,你可以如實向新公司人事部門講明實情,新的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應載明在簽訂勞動合同當日起的一個月以後,使你的此次跳槽符合《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者辭職提前申請時間的規定。

第三,如果新公司違反承諾,不按事先講好的薪酬待遇標準兌現,這就不好辦了。但我敢肯定,這個問題會有以下原因: 一是你所應聘的單位應該是一個個體私人單位,全憑老闆一句話,這種情況對應聘入職者是沒有任何保障的。二是前述的瞭解事項你一樣沒落實,這個單位的管理是不規範的,入職不填登記表,不事先簽訂勞動合同,加上你也缺經驗,這種情況對應聘入職者是沒有任何保障的。三是在入職後的短期裡,新公司發現你個人的業務水平、技術能力或其它表現尚達不到面試時公司對你的期待,不盡符合職位要求,這同樣也是讓新公司苦惱的事,因此也就不按他們說過的標準給你發工資了。

告誡你請不要輕易跳槽,多從自身找差距,讓自己強起來才是根本。如果你真是市場需要的人才,不可能遇到你今天的煩惱。一個人的職業生涯應該是不斷增強自身的本領,工作的過程就是善於學習、適應挑戰、成為業務尖子的過程。請你用一言一行去證明,你是為公司有用並且值得公司信賴和重用的人。如果是這樣那麼就一定會是這樣: 你會得到你滿意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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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樣的公司,如果沒有合同的話,自認倒黴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我一直強調,職場有風險,跳槽需謹慎。職場中的坑太多了,稍不留神,就被坑的顛覆三觀。有些老闆人品很差的,為了挖人,什麼條件都敢答應,什麼待遇都敢承諾。有些人頭腦一熱就上當了,義無反顧地選擇跳槽。可是到崗以後,老闆變臉比翻書還快,待遇打折扣,條件不兌現。這時,你已經辭掉了原先的工作,搞得進退維谷,要多窩火有多窩火。

一般來說,這都是小公司所為。小公司普遍不正規,都是老闆一個人說了算,沒有什麼正式的錄用通知,也就是我們常說的offer。待遇也都是口頭約定,對跳槽者來說極為被動。就是打官司,都沒有任何證據!遇到這樣的情況,忍氣吞聲肯定是不行的,必須找老闆要個說法,否則,啞巴虧你是吃定了。

我以前幫一個公司做諮詢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口頭約定好了待遇,沒等籤合同,我就進駐企業開始工作。發薪時,發現少了一大截。我立刻找到老闆。老闆支支吾吾的想狡辯,我毫不客氣的說“做人一定要講誠信,如果認為我能力不夠,可以解除合作關係,沒必要在工資上面動什麼心思”。老闆只好乖乖地給我補齊。

說實話,這樣沒有誠信的老闆,也不是什麼幹大事的人。你應該一邊努力爭取自己應得的待遇,同時也要做好走的準備。原單位肯定是回不去了,那就趕緊尋找下家。即便老闆坑人,也只能坑你一兩個月而已。拖的時間越長,你的損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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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首先應該也和老闆溝通,瞭解下老闆這樣做的原因,然後根據原因對症下藥,找出對策做出相應改變,以獲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可盲目的離職或默不作聲等待老闆來和你說明情況。如果是老闆不守信用,當初答應的條件現在不想給開,可以選擇果斷離職,因為在這樣的老闆面前即使你再怎麼努力,也不會得到你想要的回報。還有就是經常承諾以後會給什麼好處的老闆。這種老闆沒有兌現承諾的意識,他的承諾只是用來激發員工積極性的一種手段,他的承諾是越來畫越大的餅,當到期沒有兌現小承諾時,你別以為老闆忙得忘記了過後一定會補上,過後你還會得到老闆更多更大的承諾,只是你永遠見不到老闆給你兌現承諾。所以對於這種情況離職或許是最好的選擇。如果你老闆有其他方面的考慮,你可以和他協商好,把自己的想法告知,爭取達到雙方的目的。還有就是儘快的達成目標,不要讓老闆整天畫餅,要得到自己實實在在的利益,而不是空談。不要奢談什麼長遠的利益得失。看清形勢,理性判斷;如果有人勸你現在忍忍,以換來長久的得利,最好,你不要盲目相信他。所有事情沒有實現的時候,都是空話。所有要避免老闆這樣承諾。還有就是讓你自己的能力可以達到或者超出老闆的預期,讓老闆無法拒絕你所提出的條件,和答應對你的承諾。同時也告誡我們跳槽有風險,選擇需謹慎,不可過於樂觀的看待新的公司老闆對你承諾,錯誤的估計形勢,需腳踏實地,可靠穩妥地處理跳槽,不要剛跳出一個坑,又進了另外一個坑。跳槽的時候要去了解一下新公司和老闆的為人處事等,可以幫助你的跳槽做出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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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遇到這種情況,說好每月3500但是本月10號發工資,按每天135計算的,合計每月2970元,比原來工資還低,特意找我談話,說我剛來工資太高,將近每個月5000(一月不休息,上30天)怕其他員工不平衡,你早說啊,講好的每月3500才入的職,副總面試的,總經理找我談話說按3500來,以後會更好,沒想到發工資是這樣,總經理和副總的臉面居然不值每個月幾百塊錢。找我談話的時候我也說了,三個月試用期,過了再加,看我表現,如果不滿意我就走,反正現在的工資我是不會留下的。

我沒有立刻走是有原因的,我在家鄉小城鎮找工作,我這專業對口的就幾家公司,這個公司現在讓我在車間熟悉輪崗,算是我在學習,沒有給公司創造什麼價值,但是轉正以後,獨當一面,這個工資我不會考慮留下的。

出爾反爾是最讓人失望的,三個月也是我給公司的期限,到時候薪資不滿意就離職。


天天努力啊


辭去人生中第一份工作的那天,我在辦公室躊躇了一個上午,此事我已醞釀許久,把能問的人都問遍了。下定決心的時候,學姐在看高數,準備她明年的考研,其他同事都出差了,領導也不在。頭天晚上聽說領導在門市打了一天遊戲,領導於翌日午時回到辦公室,人事部的人在他辦公室打遊戲,其中還有剛回部門的xx同事。他大抵是嘟囔了一句有關時間觀念的話,我能猜到他滿臉不悅,但又一種敢怒不敢言的樣子,隨後他只好坐在一旁,裝作很感興趣的觀看。

我準備等他們散了就去跟他攤牌,先去衛生間洗把臉,途經大辦公室時朝裡瞄了幾眼,人不多,三三兩兩的坐在一起玩手機,也有直接躺在椅子上睡著的,人事在玩手機,財務僅有的幾人背對著我,看不清在玩手機還是忙於工作。

說起財務,我們四月份的工資還未發放,說是每月月底發放上一個月的工資,現在是5月底,看似沒有問題,細想來公司也已拖欠工資兩月。這讓我想起上週去朋友公司,公司老總也在,聊到我現在所在的公司時,老總忽然來了那麼一句“現在工資能正常發放了嗎”

對了,我回來的時候領導已經走了,去了門市………


小天位1號


這種沒信用不講究誠信的人不能在這樣公司幹,馬上走人,不走以後是更多的欺詐而且這樣的老闆留不住人也產業做不大,沒人跟這樣的老闆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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