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课堂|关于保密法,你应该了解这些!

法治微课堂|关于保密法,你应该了解这些!

温情司法,法治永泰

点击左上蓝色字,关注我们哟~

法治微课堂|关于保密法,你应该了解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法》的立法宗旨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新修订的《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8年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

法治微课堂|关于保密法,你应该了解这些!

《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第一,《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 第二,《保密法》是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

☆ 第三,《保密法》是建设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方针、原则和重要措施。

☆ 第四,《保密法》是深化我国保密工作改革,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准绳。

新时期,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窃密手段更加多样化,保密形势更加严峻,我们更要树立保密意识,坚持保密原则,守住保密底线。

以下这些我们绝对不能做

《保密法》列举了12种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法治微课堂|关于保密法,你应该了解这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