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娛樂圈的一枚深水炸彈
崔永元一個人“手撕”了大半個娛樂圈。
最近,崔永元“怒懟”范冰冰,x演員4天6000萬高薪,並疑似偷稅漏稅的事情,成為網絡上最熱門的話題。
這件事本來是崔永元的個人恩怨。卻沒想到,這一“撕”卻撕出了明星的稅收黑幕。
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二. 娛樂圈大地震才剛開始
▼傳媒娛樂版重創
截至昨日收盤,傳媒娛樂版塊下跌1.05%,其中華誼兄弟最慘,連續逼近跌停位置,終於在最後半小時封死了跌停,而冰冰參股的唐德影視走勢相差無幾。
影視板塊25家上市公司,除了三家有利好收紅,兩家停牌外,20只個股收跌,市值蒸發123.79億。
▼崔永元採訪意味深長
崔永元爆出料裡面,最重磅也最吸引廣大吃瓜群眾關注的其實就是兩點:
1,明星的畸高片酬。
2,演藝圈明星偷稅漏稅。
最近有媒體採訪崔永元,提到了不少敏感的問題。
《毒舌》旗下產業號《我們有好戲》專訪崔永元:
范冰冰私下電話溝通
毒舌:您私下跟范冰冰那邊還溝通過?
崔永元:昨天溝通了,打電話溝通了。
毒舌:就是怎麼聊的這個事情?
崔永元:她就覺得她委屈,冤枉什麼的,我說沒有什麼可委屈的。
毒舌:是范冰冰親自跟您打的電話嗎?
崔永元:對,我們倆把這事覆盤了一下,怎麼開始的,怎麼到現在的,覆盤了一下。
最嚴重的陰陽合同涉及7.5億
毒舌:還是演員層面發生的?
崔永元:對,我這個裡面最嚴重的一個人,他和他老婆兩個人,七億五。
毒舌:演員?
崔永元:對。
崔永元接受北京日報新媒體長安街知事、藝綻採訪:
4天6000萬演員私下溝通
Q:您曝光的這些合同的當事人,有沒有通過各種渠道直接間接跟您聯繫?比如那個4天6000萬的演員。
崔永元:昨天,快到天亮的時候,我們還在手機裡邊吵。
我還有一抽屜合同
Q:如果有關部門有需要,您會把這個合同給他們?
崔永元:那倒不一定。我願意提供哪個就提供哪個。實在是太多了。圈裡都是這樣,幾乎成潛規則了,有點名氣的都這麼幹。
字裡行間暗示著有一批影視從業人員要“掛”的節奏!
三. 陰陽合同的該繳多少稅?
按照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影視、演出、表演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按3級累進稅率表納稅。
如崔永元曝光的陰陽合同屬實,6000萬收入應該納稅2400萬左右。
但是如果只按1000萬收入計稅,實際交稅不到400萬,直接涉嫌偷稅2000萬元,在應納稅額中佔比,直接超過法律紅線的30%。
由於明星的收入來源多樣,娛樂圈的
避稅、逃稅等方式遠不止陰陽合同一種。1.有的明星片酬只拿“稅後”,繳稅成本轉嫁給企業。
2.還有的掛名成立工作室走個體戶納稅通道,不但可大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還可將個稅稅率最高檔由45%降至35%。
3.在稅收優惠地區註冊公司、工作室;例如:“新疆霍爾果斯xx電影公司”,就是企業通過在稅收優惠地註冊方式,進行避稅。
4.或者直接放棄國籍成為非居民納稅人,這樣對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收入只需承擔有限納稅義務。
四. @明星們:逃稅超過兩次,最高3年以上7年以下
早在十幾年前,當時的明星劉曉慶就因為偷稅漏稅而被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劉曉慶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
後因數額巨大,劉曉慶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蹲了一年監獄,並處以天價罰金。
根據《刑法》關於逃稅罪的規定,第一次逃稅處以行政處罰,不追究刑事責任,第三次逃稅才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201條逃稅罪規定: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長久以來,對於影視行業的財務不透明狀況,公眾詬病已久。這次崔永元的炮轟不失為一次行業大整改的契機。吃瓜群眾要看好戲,大可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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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資料來源:綜合sir電影(dushetv)、藝綻(ID:bjvariety)、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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