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頻頻撬壞共享單車!家長該償的是「教育債」

少年频频撬坏共享单车!家长该偿的是“教育债”

少年频频撬坏共享单车!家长该偿的是“教育债”

共享單車大家已不再陌生,它不僅給我們的工作出行帶來了方便、快捷,更多的是給我們帶來了“低碳”綠色生活。然而,當前依然有個別人我行我素,時有不文明現象發生,如亂停亂放及惡意破壞等……

8月17日23時許,文華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曲靖市麒麟區能源技術學校門口時,發現有一名少年用起子等工具正在破壞哈羅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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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迅速下車盤查,發現有2輛哈羅單車被不同程度破壞,並在現場抓獲一名破獲單車的少年張某。經過盤問,張某陳述和他同來的幾名同伴沒有破獲共享單車,當時自己用起子破壞了一輛共享單車的坐墊和另一輛共享單車的車鎖。

少年频频撬坏共享单车!家长该偿的是“教育债”

民警將其送到家後,張某的父母對其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表示願意賠償損失。

9月3日,民警聯繫到哈羅共享單車的負責人顧先生。經民警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家長向哈羅共享單車負責人道歉並賠償了466元。

警 方 提 示

張某的行為已經構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務,公安機關可以對違反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因其是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對張某的行為免予處罰,但是其父母要承擔賠償責任。

在此提醒各位家長,請管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不能對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更不能蓄意破壞共享單車!

發佈: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新聞辦

提供:文華派出所

審核: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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